陰陽五行陰陽生克關系篇。《圖+文》

每一個生計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由於出身之時所處的宇宙形態不相同稟受的陰陽之氣的清濁旺衰就不同。

這是一個以日柱當中的日幹旺衰爲中央,基他幹支爲輔構成的生克扶抑的瑣細,日過問四柱其他幹支的希奇組合,作爲陰陽五行的表象,構成為了一個特定的人,人的晨夕禍福都從日幹解纜,並經過它患上於默示個體在宇宙中的固結形態。

因此日幹稱之爲”日元”或者”日主”或者”身”。

日主定十神。

日主爲我,爲己身。

日主的五行之性與四柱中其他幹支的五行之性的幹系不外乎正偏,生克。

陽日幹見其他陽幹爲異性相見,爲偏;陽日幹見其他陰幹爲異性相見,爲正。

異常,陰日幹見其他陰幹爲異性相見,爲偏;陰日幹見其他陽幹爲異性相見,爲正。

其他各過問日主我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同我五種幹系。

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

印,蔭也;綬,受也。

譬喻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

子孫患上受其福。

國度設官分職,綬以權印,使之掌管,官無印,無所憑,如人無父母無所依其理一也。

我生者有兒女之義,故立名食神。

食者,如爲蟲食物則傷物,人食物則能造物。

克我者我受制於人之義,故立名官殺。

國度封官與人,人身屬公眾,驅策終生作古然後已經。

此言爲既患上官又爲官害之義。

我克者是人受制於我之義,故立名妻財。

如人娶妻又有嫁妝田土陪嫁,財產供我享用,妻侍夫我,我患上妻室內人不致疲鈍。

同我者如我兄弟之義,故立名比肩。

鄙人面的生中斷化的幹系中,日主的我爲陽幹時,柱見陰幹爲正,見陽幹爲偏。

如陽幹日主,柱中生我的陰幹爲正印,爲生母的話,柱中生我的陽幹則爲偏,偏印則爲繼母,庶母。

所以,除了有五種幹系之外,還有十神之別。

“生我”者爲父母。

陰幹生陽我,陽幹生陰我爲正印;陽幹生陽我,陰幹生陰我爲偏印。

“我生”者爲兒女。

陰我生陽幹,陽我生陰幹爲傷官;陰我生陰幹,陽我生陽幹爲食神。

“克我”者爲官殺。

陰幹克陽我,陽幹克陰我爲正官;陰幹克陰我,陽幹克陽我爲七殺。

“我克”者爲妻財。

陰我克陽幹,陽我克陰幹爲正財;陰我克陰幹,陽我克陽幹爲偏財。

“同我”者爲兄弟。

陰幹同陽我,陽幹同陰我爲劫財;陰幹同陰我,陽幹同陽我爲比肩。

由上可知,我爲日主:

克我,抑我者爲官殺。

異性-偏官,異性-正官

生我、扶我者爲印星。

異性-偏印,異性-正印

同我、助我者爲比劫。

異性-比肩,異性-劫財

我生、泄我者爲食傷。

異性-食神,異性-傷官

我克、耗我者爲財星。

異性-偏財,異性-正財

天幹十神的查法,如日主爲甲;四柱中其他三個天幹見甲就爲比肩,見乙就爲劫財,見丙爲食神,其他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