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中比劫、祿刃解釋
—李昱恒/文
五行分克我、我克、生我、我生、比和、五項,又有陰陽同性及互異之分,形成六親。
六親即八字中的十神,即所謂七殺、正官、傷官、食神、偏正印、偏正財,及比肩、劫財者。
其中祿與刃乃幫身助身之物,其功效效與比肩、劫財,頗有相似處。
比肩之構成
與我《日幹》同類,而又同性者。
如甲見甲見寅,既同屬木類,又同為陽性。
按甲見甲寅,乙見乙見卯,丙見丙見已,丁見丁見午,戊見戊見辰戌,己見己見醜未,庚見庚見申,辛見辛見酉,壬見壬見亥,癸見癸見子,皆為比肩。
劫財之構成
與我同類而異性者,如甲日遇乙,甲為木,乙亦為木,是同類了。
甲為陽性,乙為陰性,是同類而異性也,故乙為甲之劫財。
按甲見乙見卯,乙見甲見寅,丙見丁見午,丁見丙見己,戊見己見醜未,己見戊見辰戌,庚見辛見酉,辛見庚見申,壬見癸見子,癸見壬見亥,皆為劫財。
祿之構成
我之本氣也,如甲木本氣在寅,寅即甲之祿也。
按甲見寅,乙見卯,丙戊見巳,丁己見午,庚見申,辛見酉,壬見亥,癸見子,皆為祿。
刃之構成
祿前一位為刃,如甲之祿在寅,卯乃寅前一位,故為甲之刃惟陽順陰逆,陰幹以後作前,故祿前一全為刃,即祿後一位為刃,如乙之祿在兒子,寅乃卯後一位。
故為乙之刃。
按甲見卯,乙見寅,丙戊見午,丁已見已,庚見酉,辛見申,壬見子,癸見亥,皆為刃。
比劫祿刃淺解
有謂在幹為比,在支為祿在幹為劫,在支為刃。
此理甚通,蓋甲祿在寅中有甲,木比肩,乙祿在卯,卯中有乙木比肩,丙戊祿在已巳。
巳中有丙戊比肩,丁已祿在午,午中有丁已比肩,庚祿在申,申中有庚金比肩,幸祿在酉,酉中有金比肩,壬祿在亥,亥中有水比肩。
祿在子,子中有癸水比肩。
甲刃在卯,卯中乙木,為甲之劫財。
乙刃在寅,寅中甲木,主乙之劫財。
丙戊刃在午,午中丁己,為丙戊之劫財。
丁己刃在巳,巳中丙戊,為丁己之劫財。
庚刃在酉,酉中辛金,為庚之庚財。
辛刃在申,申丙庚金,為幸之劫財。
壬刃在子,子中癸水,為壬之劫財,癸刃在亥,亥中壬水,為合適之劫財。
由此,蓋見陽幹之刃,在寅申已亥,為可信矣。
刃者,旺而越過其分也。
故祿前一位為刃,蓋祿前一位,即帝旺耳。
陰陽萬物之理,皆事業惡極盛,所謂滿易招損。
刃因太旺,故其性剛烈。
其氣暴戾。
祿則刃後一位,乃既盛而未極,故溫柔和暢。
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子,無一非帝旺也。
陽順陰逆,陽以前為前,則陰以後為前,而祿前即祿後,故乙祿在卯。
而刃在寅,丁己祿在午,而刃在己,辛祿在酉,而刃在申,癸祿在子,而刃在亥,亦無一非帝量耳,欲以陰幹之刃,辰戌醜未,夫辰戌醜未為墓地,非旺地,豈塨作刃,其不可信也,明矣。
比劫祿刃之能力:
幫身,抗官殺,奪財
比劫祿之利,幫身:日幹弱,無論財官食傷均足以耗吾之身,而不為我福。
得有比劫祿刃幫身,則耗我身者,可為吾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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