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弱生扶過火或者日旺克抑過火若何如何樣辦?
借使匡助過火。
中斷其匡助的五行,也可稱爲用神,其準繩於是於四柱均衡無益爲準。
譬喻,木弱就有水來匡助它,水等於用神,水匡助過火就用土來把握水。
土等於均衡四柱的用神。
如木弱靠水匡助而又匡助過火,未等於印太多而致身旺,但日幹到底是處健康以至是作古墓盡地。
所以,再多的生扶也不會強過日幹原先就患上令又患上印旺生身的強旺。
日幹由弱變強的狀況下,以用神制印以免過於生身是馬糊的,但也不用過火。
日弱生扶過火的用神與身旺印旺的取用神法分比喻。
日弱幫身過火而致身旺,是命局中碰著的第二種狀況,其用神與日旺比劫旺取用法同樣,於是官殺爲用神。
但日弱不患上令,再幫身也不會像原先就日幹患上令又比劫旺助的情形,所以其用神官殺的感召不會要求患上太劇烈,點到爲止。
反之,木強,就用金來中斷它,金應是木的用神,金中斷患上過火,就用火來把握金,火等於木的用神;金中斷患上不敷,就用土生金,土等於用神。
身強官殺更強,實踐上等於沒有印通關,身略弱。
制官殺者爲食傷,而感召神的傷食的分寸定要操作節制好。
由於食傷不僅制官殺,還泄身。
所以,用神食傷不宜過旺。
此傷食爲救應用神實踐上等於官多喜傷。
身強官殺弱即是中斷患上不敷,希財來生官,這個用神財星亦不能過旺,由於官殺不是沒有,隻是還差點情形而已經,不然針馬糊釀成身弱不勝財官而掉衡生災。
以上取用神法平常以無非扶抑爲準繩,也即掃數均衡中的分外狀況的取用神法。
在用姓名五行爲人補充時,素日酌作爲用神的份量。
例如有人名字前須加三個水,爲濤、海,指水多多益善,有些隻取露,細雨,稍加滋養,等於這個事理。
若有人刨根問底:借應用神的用神被克、合、沖、刑或者有力若何如何樣辦?
這等於其餘一種命局了。
五行生克是循環相生、隔位相克的幹系,關健點是必定身旺身弱,然後取最間接最能均衡命局的用神。
用神之用神後,是不會再取用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