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算命論遁月時篇。《圖+文》

八字算命論遁月時

夫命以年為本為父,月為兄弟僚友,日為主為妻為己身,時為子孫為帝產為一生榮辱之首。

又曰年為根,月為苗,日為花,時為實,故苗無根不生,實無花不結。

所以遁月從年,遁時從日。

遁月即甲己之年,正月起丙寅,二月丁卯,順行十二月。

古歌曰:甲已經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之歲尋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更有戊癸何處起?

甲寅之上好追求。

遁時如甲子日子時生人即甲己,還加甲,便知子時乃甲子,醜時乃乙醜,順行十二時。

古歌曰: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

壬子是直途。

月時之法,取天幹合數,陰陽之配也。

既取合數,自生化數,月則取生,時則取克。

假定甲己化土,火生土故,月起丙寅;水克土故,時起甲子。

月遁起寅,人生於寅之義,東作方興之時也;時遁起子,天開於子之義,一陽方生之候也。

究而言之,則皆相生而轉,循環無端焉。

蓋上古歷元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甲子,甲己起,甲子祖於此也。

有甲子則乙醜、丙寅順佈十二宮,陽生陽,陰生陰,相間一位,同類為佳耦。

是起月之法,不外起時當中矣。

八字算命論年月日時

凡論性命,年月日時排成四柱,遁月從年,則以年為本,遁時從日,則以日為主。

古法以年瞅,子平以日瞅,本此。

如人本木而患上卯月以乘之,主金而患上酉時以乘子,謂之本,主乘旺氣;如本水而患上甲申、丙子、壬戌、癸亥月;主火而患上丙寅、戊午、甲辰、乙已經時;本木而患上己亥、辛卯、甲寅、庚寅月,主金而患上辛已經、癸酉、庚申、壬申時,謂之本,主還家;本木而患上癸未月,主金而患上乙醜時;木水而患上壬辰月,主火而患上甲戌時,謂之本,主持印。

四位雲雲,更吉神去來,兇煞躲避,謂之本主患上位,本勝於主者多患上祖蔭,主勝於本者當自卓立,本主兩強,繁華雙全。

四柱中更抑揚回中,無過火不及,方作好命,有一位不及,必主蹇滯,然諸家命術皆雲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時,大率以年則統乎一歲,月則該乎三十,而歲月為患上之。

獨不知患上日時之吉而月不應,反為無用,況用神多取諸月,是月又可輕乎?

唐李虛中獨以日幹為主,卻以年月時合瞅生壓迫化,旺相休囚,取立格式。

此發前賢所未發,故今術家宗之。

又曰年為太歲,主人生平禍福,如當生太歲,是金是木,要日月相生相應,造化以及順,則根底安穩,生平卓立效果。

眾支幹五行不順反克,突破為傷,本主無壽,被形帶煞。

及生,月日時者主損木氣,破傷祖業,六親寒漠蹇滯之命也。

月為運元,走運從月逮起,若日時是本生年之福,宜回運元生旺處以匡助之,故官印貴人,祿馬財星宜在運元生旺處為佳;若日時是本生年之禍,宜回運元剝克處以潛濟之。

故土多窒塞,宜回運元疏通處;水多泛濫,宜回運元回宿處;火多露出,宜回運元晦息處;金木太強,宜回運元沉潛處。

或者運元集生時之福,或者運元發福於生時,日者三陽之會,帝皇之象,時者近侍之臣,以親帝座,而歲月有君臣慶會,寰宇德合。

或者年月日時四位納音生旺之氣,或者四位祿與福貴氣聚於時上,謂之四位集福於帝座;或者時倒揭,旺氣秀氣散在諸位,而諸位乘吉會之氣者,謂之帝座發福於四位。

夫集福於帝座則以純厚忠信為心,發福於四位則以聰明端直自入。

若近侍之臣切忌土火金氣太旺,不能久住,水木清奇可能是翰林。

年月發福處,不要生時碎裂摧毀,廢弛處仍要生時表明。

由是論之,年月日時均重,而時為尤重。

性命貴賤、壽夭、窮通、患上喪隻在生時之辨。

時有八刻,有初正末氣不同,須細察之。

八字算命曰:傷年倒楣父,傷月倒楣兄弟,亦主初年艱難,傷日倒楣己身,名折腰煞,傷時倒楣子孫,亦無功能。

若年生日月時三位謂之上生下,主損本氣,兼破祖業;時上生日月年謂之下生上,主增福德。

若上生下患上醜行重逢,乘生福份,亦作好命瞅,若相乘生禍,則不佳。

四柱單純,無刑突破害,空亡作古盡,更有福神互為之助方為吉命,反此則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