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相算命曰:兇危驚險。
死亡災厄。
即有專部之詳論。
氣色之註解。
加以五種眼神之辨別。
其法已屬全備矣。
是爲形質氣色眼神之合論。
皆有兇危驚險。
死亡災厄之能夠。
其中尚有轉機八項。
此爲活法之盡善盡美矣。
一爲不知風險。
猝然發作於不測。
而誤失足。
蹈於風險之中。
一爲已知風險。
埋伏禍因。
而矜驕自恃。
毫無防備。
以蹈於風險之內。
一爲蛛絲馬跡之牽纒。
經過風險之現實。
迂回拖延。
而安全過來。
一爲權益興旺。
毫無顧忌。
以貪而蒙蔽其聰明。
誘惑入風險境內。
一爲受風險而再見風險。
天災不測。
人事結構之類。
一爲逢兇化吉。
已入驚險。
中道有間接之遇救。
或直接之遇救。
一爲因禍爲福。
已至風險。
而犯罪業以升遷。
一爲風險而無救。
或留意此項風險。
而忽略彼項風險。
致使死亡之災。
內中有正受與連帶兩種。
蓋人握其權柄。
食其厚祿。
而有兇危驚險之現實發作。
則該正受。
而不能辭其責任也。
人有不在其位。
不受其祿。
而有兇危驚險之現實發作。
則爲連帶。
而無合理關系之責任也。
其中變相之不同。
現實新奇之各異。
則辨別之認定。
愈加纖細矣。
茲特將風險現實之轉機分錄於後。
一、凡人各有境遇之不同。
所處之環境各異。
其人素日在清閑之中。
牽腸掛肚。
無煩無擾。
家庭之人口順遂。
外務之財源亨吉。
既屬安全之現象。
又爲安樂之境遇。
無近因之破敗。
而種良好之因。
無遠因之逼迫。
而享安全之福。
其目神忽脫。
而成風險景象。
則以淺深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神忽脫而深者。
死亡而無救。
其神忽脫而淺者。
風險而有救。
此神脫之法也。
其目神忽退。
而成風險景象。
則以大小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神退而縮小者。
死亡而無救。
其神退而減少者。
風險而有救。
此神退之法也。
其目神忽定。
而成風險之景象。
則以偏正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神定而偏視者。
死亡而無救。
其神定而正視者。
風險而有救。
此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變。
而成風險之景象。
則以凸突平收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神變而凸突者。
死亡而無救。
其神變而平收者。
風險而有救。
此神變之法也。
其目赤縷貫瞳。
而成風險之景象。
則以恬靜焦躁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貫瞳而恬靜者。
風險而有救。
其貫瞳而焦躁者。
死亡而無救。
此貫瞳之法也。
此爲素日清閑。
牽腸掛肚之認定。
風險之轉機也。
二、其人素日在安逸中。
財源缺乏。
輔佐無限。
祖業蕭條。
環境惡劣。
六親之遺累尤多。
知交之輔佐實少。
憂思鬱結。
而傷其神。
勞心勞力。
而濟其用。
內有隱憂之受其牽制。
而一時不能解除。
外有壓榨之受其掣肘。
而一時不能自立。
此爲有現實之妨礙論。
其人目神忽脫。
而成風險之景象。
則以動定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脫而定者。
死亡而無救。
其目神脫而動者。
風險而有救。
此神脫之法也。
其人目神忽退。
而成風險之景象。
則以凝滯圓活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退而凝滯者。
死亡而無救。
其目神退而圓活者。
風險而有救。
此神退之法也。
其人目神忽定。
而成風險之景象。
則以喜憂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定而憂慮者。
死亡而無救。
其目神定而喜笑者。
風險而有救。
此目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變。
而成風險之景象。
則以善惡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忽變而動惡念。
驕暴橫勇者。
死亡而無救。
其目神忽變而動善念。
戰爭慎重者。
風險而有救。
此目神變之法也。
其目忽貫瞳。
則成風險之景象。
而以左右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貫瞳。
女子則左貫爲兇亡而無救。
男子則右貫爲兇亡而無救。
其目貫瞳。
女子則右貫爲風險而有救。
男子則左貫爲風險而有救。
此貫瞳之法也。
此爲素日安逸。
憂思交集之認定。
風險之轉機也。
三、其人素日常在貧賤鄉中或爲祖業豐隆。
而爲貴族之後嗣。
或爲自身興旺。
而爲功名之事業。
門第爲閥閱之畫棟凌雲。
妻妾爲如雲之粉紅黛綠。
驕奢淫侈。
願望不休。
外而交情世誼太多。
內而運營佈置尤重。
在位之義務不暇。
應付之交際不少。
其人眼神忽脫。
而爲風險之景象。
則以單雙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脫雙目並脫者。
爲死亡而無救。
其目神脫單脫一目者。
爲風險而有救。
此神脫之法也。
其目神忽退。
則爲風險之景象。
而以清閑驚惶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退而驚惶者。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神退而清閑者。
爲風險之有救。
此神退之法也。
其目神忽定。
而爲風險之景象。
則以喜笑哭泣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定而哭泣者。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神定而喜笑者。
爲風險之有救。
此目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變。
而爲風險之景象。
則以謙恭叫罵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變而忘恩思怨。
叫罵生憤者。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神變而懷舊率員。
謙恭有禮者。
爲風險而有救。
此神變之法也。
其目突然貫瞳。
則爲風險之景象。
而以橫直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貫瞳而橫穿瞳人者。
爲兇死之屍身不全。
其目貫瞳而直穿瞳人者。
爲風險之受傷殘廢。
此貫瞳之法也。
此爲素日貧賤。
豐足衣食。
閑適淫樂之認定。
風險之轉機也。
四、其人素日常多疾病。
或後天之缺乏。
而有遺留之病根。
或後天之戕賊。
而有盈餘之痼疾。
每有外實內虛。
神情缺乏之類。
每有雞骨文牀。
形質缺乏之人。
一爲久而不痊。
而成弱症之宿疾。
一爲流連時日。
而成翻病之錯誤。
亦有性格頑固之氣鬱。
亦有飲食不慎之偏嗜。
其人目神忽脫。
而爲風險之景象。
則以懷舊安然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脫而懷舊者。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神脫而安然者。
爲風險之有救。
此目神脫之法也。
其目神忽退。
爲風險之景象。
則以左右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忽退。
左退右不退者。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神退。
右退左不退者。
爲風險而有救。
此目神退之法也。
其目神忽定。
則爲風險之景象。
而以深淺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定而深者。
加以性格耐心。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神定而淺者。
加以性格戰爭。
爲風險之有救。
此目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變。
則爲風險之景象。
而以靜默愴惶爲判斯吉兇之規范。
其目神變而動氣愴惶。
叫罵不休者。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神變而凝神深思。
靜默短言者。
爲風險之有救。
此目神變之法也。
其目貫瞳。
則爲風險之景象。
而以大小爲判別吉兇之規范。
其目貫瞳。
左目大而右目小。
赤縷長者。
爲死亡之無救。
其目貫瞳。
左目小而右目大。
赤縷短者。
爲風險之有救。
此貫瞳之法也。
此爲有疾病者。
或流連久病。
或暫時暫病之認定。
風險之轉機也。
看相算命曰:兇危驚險之一總圖。
以及上列四項。
則風險之層次轉機。
而有一定之區別。
爲掌握之判別矣。
而依據詳解。
逐一闡明。
是爲認定之規范與用法矣。
至於輕重之間。
又由持監者。
推論而定之。
故首查其部位之輕重。
次查其氣色之淺深。
則以何部位。
而爲何頭緒之正系。
又以何氣色。
而爲何時令之相反。
其現實自然知道。
吉兇自然理解。
加以眼神之合用。
而參考之。
又加以清閑安逸之不同。
貧賤久病之各異。
用加減乘除之法。
則有一定判別。
其風險至何水平也。
至於五行之生克。
四時之制化。
其宜與不宜。
則現實之大小輕重。
氣色之濃淡長短。
工夫之遲速久暫。
蓋皆用全部測量。
意領神會。
以活動之用法。
而采取之可也。
此皆餘多從經歷。
而細心精深研討。
二十餘年之精神。
補助後人之缺乏。
凡留心社會。
及涉身處世。
趨吉避兇者。
宜從此篇探求其精微。
方不負之苦心。
閱吾晝者。
請留意審查焉。
【本文由指迷居士發表於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