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五行生克真諦。《圖+文》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總綱: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

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縮;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金能克木,木堅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 水能克火,火炎水灼;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

水弱逢土,必為淤塞; 土衰逢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斫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緩其勢;

強木得火,方泄其英;強火得土,方斂其焰;強土得金,方化其頑。

《窮通寶鑒》與徐大升論五行生克與四時宜忌兩節,言之雖淺,基理至深,譬如 算 學中之加減乘除,初學習此,而至深之微積方程,亦不能外此。

要知命理深微,無非四時五行、 生克制化、旺衰順逆之理,初學或未能解悟,習之既久,自能領會。

應用無窮,變化 莫測,幸勿 以其言之淺近而忽之也。

如意子解說:五行之取用:多則太過,少則不及。

其氣其數,有餘不足,皆能致兇。

抑揚歸中, 然後為福。

生旺太過,則福中藏禍。

死絕太過,則福無可托。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氣』。

主 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

上生下,曰:『盜氣』。

主一生為人所謀,多庇蔭他人。

凡命造 中,五行下克上,主沉滯難發。

上克下,主有威勢,害物,不利妻妾子孫,一般皆孤獨。

書雲: 『五行之數最難詳,閑位須防勝位亡』。

以及所謂五行反制者:火多金少渾閑事,火少金多大不 祥。

陰陽偏出造化不成,過與不及,皆可為患。

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

若火少金多,即不 能成銷煉,反而火有灰飛煙滅之厄;如見過與不及,亦為不吉。

一水生三木,枯槁。

三水生一木, 飄溢,此不入格。

一土生三金,菱滯。

三土生一金,福盛。

推土生金,土多金少,無礙,轉為福壽。

一水得三金,太過不均,早發早亡,是乘父母之福。

一金生三水,虛弱。

木得三金,必遭克伐。

一金 得三木,自鈍。

然金以木為財,木多者,金不能克。

一金得三火,銷熔,若在土位,則金不畏火, 得火為上。

一火得三金,亦不能為財, 火雖能克金,但火輕不能鍛造。

兩金兩木,相得。

兩木兩水, 相得。

兩金兩土造化。

兩土兩金,相得。

兩火兩木,相得。

兩木兩火,閑弱。

兩金兩水,閑弱。

兩水兩金,清秀。

兩金兩火,最上。

兩火兩金,足財。

兩土兩木,造化。

兩水兩土,造化。

其餘 仿更要結合天幹根強根弱,身旺身衰,綜合評斷。

五行之性情,各顯其用,《五行大義》雲:

『木居少陽之位,春氣和煦溫柔,弱火伏其中, 故木以溫柔為體,曲直為性。

火居太陽之位,言熾赫烈,故火以明熱為體,炎上為性。

土在四 時之中,處夏季之末陽衰陰長,居位之中,總於四行,積塵成實,積則有間,有間故含容, 成實故能 持,故土以含散持實為體,稼墻為性。

金居少陰之位,西方成物之所,物成則凝強, 少陰則清冷,故 金以強冷為體,從革為性。

水以寒虛為體,潤下為性』。

《洪范傳》雲:『木曰曲直者』。

《東方易》 言:『春時出地之木,無不曲直,花葉可觀,威儀容貌如人也』。

《淮南子》雲:『水雖陰物,陽在其內,故水體內明。

火雖陽物,陰在其內,故火體內暗。

木為少陽,其體也含陰氣,故內空虛,外有花葉,敷榮可觀。

金為少陰,其體剛利,殺性在外, 內亦光明可照。

土苞四德,故其體能兼虛實』。

簡而言之即:木性陽和,其性主仁。

火性光明, 其性主禮。

土性渾厚,其性主信。

金性嚴肅,其性主義。

水性流動,其性主智。

人秉五行之氣以生,所以人的性格也各有所異。

如金水傷官,人必絕頂聰明。

火性炎上,又居東南,人命逢之,必定果斷有為,如果身居西北金水旺地,火被克伐,則謹慎、畏縮、守禮。

如見曲直成格,必主仁壽。

由四柱看各人的五行秉賦,推其性格,大致吻合。

《李虛中命書》雲:

水得水多,則沉潛伏溺,小巧多權,苗而不秀,聲譽江洋。

(原註曰:然 而富貴則無變通,而勢不崢嶸矣)。

水得火多,則崇禮貪饕(註:音 tao,貪婪之意,自恃深慮 多憂,猛斷後悔(原註曰:水遇火多,其性如此,不妨名利也)。

水得木多,則流而不止,執 志反柔,臨事汗漫,奢侈失中(原註曰:水生木,木克土,土散而無止,故此性情也)。

水得 金多,則本末常安,多得資援,好義不實,智大多淫,智勝義負則性靈強。

水得土多,則沉 靜執 塞,內利外鈍,忍妒多恨,信義無決。

火得火多,則崇禮義泊,明外昏內,自華而儉,既旺即已,不可速達。

(原註曰:火星暴而 無制,福至則禍來連)。

火得木多,則自恃威福,聰明志懦,動思依輔,靜則志明,好辯是 非(原註曰:仁與禮不足,雖和而多忘)。

火得金多,則志不自勝,好辯而剛,禮儀失中,直 而招謗(原註曰:金兩強,故多克辯)。

火得土多,則立用沉密,利害敢為,言清行濁,執不 變通(原註曰:絕得土,土蔽火光,故所適不變利)。

火得水多,則為德不均,巧而忘禮,多 易多難,摭取艱難,計深反害(原註曰:火水未濟,多智多傷)。

木得木多,則柔懦泛交,曲直自循,多學不實,聰明華潔(原註曰:木主仁柔,色以表形)。

木得金多,則克制憔悴,剛而無斷,靜思悔動,譽義不常(原註曰:義勝於仁,反吝於心)。

木得土多,則取舍自信,華而不奢,體柔伏剛,言必鑒人,智不自勝(原註曰:義輕信過, 無禮節也)。

木得水多,則漂流不定,言行相違,處吉不寧,趨時委屈(原註曰:木華水智, 故多順取)。

木得火多,則馳騁聰明,好學不切,禮繁義亂,明他害己,善惡決發(原註曰: 火得木而熾,木無自容)。

金得金多,則剛直尚勇,見義必為,過不自知,忘仁好義,思禮好勝(原註曰:金重欲火, 故思禮)。

金得木多,則辯分曲直,利害兼資,置德懷忿,朋友失義。

(原註曰:仁義相伐, 必有所失)。

金得火多,則口才辯利,好禮忘義,動止寬和,中心鄙吝(原註曰:火勝於金, 有禮儀也)。

金得水多,則計慮不深,為人無恩,臨時齷齪,或是或非(原註曰:水重金藏, 多計無剛)。

金得土多,則失中有成,口儉心慈,作為暗昧,多處嫌疑(原註曰:金蔽土中, 則求之者成)。

土得土多,則重厚藏密,守信容物,或招毀謗,恩害敢為。

(原註曰:土雖守信,深厚難知)。

土 得金多,則信而好義,剛而多躁,不能持重,庶事無容(原註曰:金土爭麗,兩不自持)。

土 得木多,則形勞志大,雜好狂徒,用柔爽信,曲直黨情(原註曰:木克土則信虧)。

土得火多, 則施義忘親,外明少斷,奢儉失中,好禮口惠(原註曰:土得火多,信有所毀)。

土得水多, 則貪功好進,泛順伏機,志善若昏,愛惡無義(原註曰:土雖克水,水多則土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