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陽宅的形、氣、意、平衡。

現在,我用形派和現代的一些主流陽宅風水理論來綜合分析陽宅的幾點:陽宅之形、陽宅之氣、陽宅之意、陽宅之平衡。

先談談『陽宅之形』

『形』是指事物的外在形態,一般是指肉眼可以看見的,或者在居住地附近一些雖然被遮擋住了但實際是存在的物體。

我們可以觀察到它們的外形和距離的遠近。

它們或高或低、或大或小、或長或短、或曲或直、或圓或方……

我們得先仔細查看清楚它們的外在形狀,記在心中,加以分析《主要是指站在居住地觀望為準》。

『形』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陽宅的吉兇。

陽宅後方的吉兇比較有隱蔽性,陽宅前方的吉兇比較表象化,而陽宅的左右方影響吉兇的力量略次於前、後方。

當然,此『形』也代表房子本身的外在輪廓之型,並不僅僅指房子周圍之形。

比如,有『銳利之形體』對著居住地的時候,無論來自何方,都容易出現傷病、恐慌、壓力。

有『優美之形體』對著居住地的時候,特別是前方,則出現舒暢、平和、平穩等。

有『高昂之形體』在居住地的正前方、右方的時候,則容易被陷害、受欺壓、情緒不定而導致口舌是非等事。

所以,要看陽宅,『形』是基礎,也是根本。

因為『氣』難辯,而『形』無假。

陽宅內部之『形』

房子周圍 散亂之『形』

再來談『陽宅之氣』。

『氣』是風水學的核心,在風水學古籍中被反復提到,有外國學者曾斷言:『認識氣,便懂得風水的全部』

然而,『氣』到底是什麼?

可以說,到目前為止,國內外學者對『氣』的研究還沒有得到一個令所有人都滿意的結果。

不過,現代物理學的研究正在一步步接近『氣』的本質,一種比較權威的觀點認為,『氣』的本質是超微粒子及其場。

由於風水學認為『氣』是生發萬事萬物的根基,『有氣』的地方才有希望,有希望的地方就是『吉地』,所以,風水實踐的最終目的就是尋找能夠聚集或生發『氣』的那個地點。

總體來說,中國傳統哲學中所謂『氣』,有幾種特點:

①氣凝聚而成為有形有質之物,氣是構成有形有質之物的原始材料;

②氣是有廣度深度可言的,即是有廣袤的;

③氣是與心相對的,是離心而獨立存在的實體;

④氣是能運動的,氣經常在聚散變化過程中。

從這些特點看,中國哲學所謂氣與西方哲學所謂物質,是基本類似的。

但中國哲學所謂氣又有兩特點:

①氣沒有不可入性,而通於有形有質之物的內外;

②氣具有內在的運動性,經常在運動變化之中。

在中國古代哲學中,『氣』、『形』、『質』有層次之別。

『質』是有固定形體的《此質不是性質的質》。

西方古代哲學所謂原子,用中國傳統哲學的名詞來說,應該叫『最微之質』。

而中國古代哲學則認為,『萬物的本原是非形非質且貫通於一切形質之中的氣』

這『氣』沒有不可入性,且具有內在的運動性。

這是中國古代唯物論的一個基本觀點。

這個 『氣』字不是氣味的意思,也不是『氣憤』的『氣』。

《關於如何『乘生氣』後面有論述》。

實在要組個詞加以說明的話,『氣氛』這個詞中的『氣』字就有點類似了。

『氣』大體可以理解為空氣、氣流、空間、氣場、磁場等等。

『氣』也可以理解為是因為『形』而造成的一種心理感覺。

『氣』可以形成循環,也可以形成阻礙。

『氣』有圓融之氣,蒼勁之氣,散漫之氣,也有凝聚之氣。

總之,『氣』有點難以表達,或給人柔和,或給人剛烈,或者,這也可以引申為人的一種心理感應和一種神秘力量。

『氣』是總體環境給你心靈的一種感覺、一種指引。

『查形以證氣,感氣以定位』是風水中需要較強悟性的一門功課。

大體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個氣場,這個氣場需要經常更新血液,且循環不斷、不停變化,如空氣般看不見,摸不著,但我們卻需要它。

一旦它受到破壞、受到阻礙、受到分散或者被加強、被濃縮、被集中,就會對我們產生影響。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氣』是跟隨『形』和『質』在變化的,或者說『形』和『質』是在跟隨『氣』而變化的,它們兩者有著必然的影響。

通俗的說:『氣』就是指你周圍一切存在的事物《比如風、水、土、空氣、光線、磁場、聲音等等》對你產生的影響。

比如,我們在演出會的現場、體育比賽現場的時候,常常會被感動、激動、享受、憤怒、悲傷左右。

例如,當我們處於一個非常嘈雜的環境時,我們就會出現心神不寧,無法思考等現象,長期居住,便容易產生疾病。

風水裡常說的風煞:比如凹風煞、天斬煞、鐮煞等,它們便是因為『氣』的缺乏而產生的。

類似於得『氣』之圖 。

再來說說『陽宅之意』

這個 『意』字可以理解為是情、意。

一切有外形的事物都有一定關聯性。

簡單的說,我們把『形』和『氣』裡面所有能觀察到、感受到的事物都『看』成是有生命的,那麼這時候就可以開始查看它們對你的『意』了。

我這裡隻是一個比喻,是為了讓大家更快理解風水中的『意』是什麼。

希望不會有牛人問我:建築、山峰、河流、地面它們怎麼會有生命?

前文中的『朱雀閉塞』就是因為給你形成堵塞的事物對你的『情意』不夠而導致。

其實,陽宅還好點。

陰宅中的『氣』和『意』是必須要按我這種思路去理解、感受,你才能體會得到的。

『九曲水』之『情意』

再來說『陽宅之平衡』

物極必反,過剛則折,過柔則亂。

盡量達到陰陽的平衡、形的平衡、氣的平衡、意的平衡,則能合乎常識、順應自然。

大體指所有的東西不宜過度,比如金屬裝飾過度、光線過度、陰暗過度、棱角過多擺設太滿等等。

比如采光要適度,過度則陽氣過剩,不足則陰氣暗存。

采光的平衡可以理解為陰陽的平衡。

前文中的『龍虎比和』則屬於形的平衡,門太大房子小、窗戶過多過大等就是『氣』偏強的體現。

門和窗戶偏小、封閉則無法使『氣』順暢。

門的『沖煞』就是『形』、『氣』、『意』的綜合缺乏,所以門沖雖然小,但因涉及面廣,且距離近,所以一般見效比較快而準。

平衡的光線、進氣、空曠度《類似於》

先說一個現代人選購房子的通病。

現在的人大部分都是先購買好了房子,然後再請風水師來調整內部結構。

其實這樣做不太好。

畢竟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房子是全部積蓄。

理由如下:選擇房子如同『點穴』。

古人有一個說法叫做:三年尋龍,十年點穴。

當然這個也是因為古代交通不便,翻山越嶺且缺乏交通工具,不否認此話的誇大性。

但是,它至少說明了選擇和確定『穴的位置』的重要性和技術性。

這也是為什麼古代的福主《指聘請風水師的顧客》都『潛規則』般的會送給風水師一把傘、一雙鞋,其實它們就是用來長期跋涉尋龍點穴之用的。

其實我們選擇房子的具體位置,就等於是在『點穴』。

舉個例子,如果我們選擇的位置是一個兇地,你再這麼調整,它還是一個沒有擺脫它的位置,它周圍的大環境,你是無法改變的,至少是無法輕易改變的。

如果你本身就選擇了一個吉地,就算你內部的結構有所不妥,也不至於大兇大難。

如果沒有考察你的周邊環境,僅憑一個居室的錯誤方位就敢斷言大兇者,肯定是偽大師,至少他的學識就不夠全面、看事物也不夠客觀。

加上現在購買一套房子,有很多朋友是花盡全部積蓄、甚至是一生積蓄購買。

就算是比較富裕的人,一輩子也不會有多處自己居住過的房產。

所以我建議:在選擇房子的時候,用周邊環境圖先請教一下風水師,或者去實地考察之後再定奪最佳。

至於裡面結構調整,那是後話,況且現在的商品房絕大部分都是框架結構,如果實在覺得不妥,可以全部打通重新修正一次。

綜上:選擇是重要的,調整是相對次要的。

前幾年,我經一個朋友的介紹,幫一個顧客看過一個投資公司,他們老總不僅把商鋪選好了,而且裝修也完成了。

他是叫我去幫他定財神方位和選取吉日的。

我看完外環境和已成定局的裝修,我說:『我不幫你安財神,除非你換一個商鋪業』

由於我的本性比較坦誠,風水又不是我的主業,所以我不喜歡隱瞞什麼。

我如實說道:『你選擇的地理位置太兇,我不想幫你安了神位後你的生意不順,即使你不怪罪於我,我也會心中不安。

而且我也承認我沒有能力用一個神位就可以把外環境裡存在的不吉化去』

所以我常說,實在不順的人,能更換環境則以更換環境為首選。

如果由於現實因素不能更換,能做調整則做調整。

比如換大門的方向,適度修正外環境等。

選擇制化為下選之策,制化不成往往起反效果,需謹慎用之。

下面說一些商品房的注意事項,僅為我的個人經驗和建議,朋友們可以適當采用。

一:房子的整體外形。

二:房子的區域劃分。

三:房子的采光和空氣流通。

四:房子內的避兇要點。

五:房子內部趨吉的技巧。

一:房子的整體外形

首先,是一個房子的外輪廓,現代商品房中圓形的很少見,所以就房子的整體外輪廓來說,要方、正、平為上,不能選到正方形、長方形,也要盡量取到變體正方形的為上。

L 型和『凹』字形的也可以,其變體也可以。

房子不要有尖角和斜面,不要太過狹長,不能是平行四邊形等形狀。

從現實意義來說,如果有尖角或太過狹長,空間的利用就變得不好,也容易造成衛生死角,藏污納垢,也不利於美觀。

還有一點,房子周邊環境,特別是距離比較近的地方,要注意不能有太大的形煞、風煞。

這裡講的是房子的形。

▲房子的外形《方正型為吉》

▲房體外形之『缺角』戶型《需要用理氣補充缺處》

▲房體外形之『多角』戶型《不太理想》

▲房體外形之『尖銳』戶型《不佳》

▲房體外形之『傾斜』戶型。

也叫『帶耳房』《不理想》

▲房體外形之『鎖喉』戶型《不吉》

▲房體外形之『殘缺』戶型《不吉》

▲房體外形之『 L型』戶型《吉》

▲房體外形之『類似於狹長』戶型《不太理想》

▲房體外形之『類似於L型』,中吉

▲房體外形之『方正』戶型《吉》

▲房體外形之大體有小方形組成,類似凹字形進門處略陷《中吉》

▲房體外形之方正吉體《略變體》

附文:賴佈衣七十二葬法

葬者乘生氣也,天之靈氣所鐘,不啻萬殊,而人事亦如之,豈得有常法乎,是法者糟粕也,臭腐也,理者神明也,奇也,顧神明固不在糟粕而舍糟粕更無以覓其神明,然則神明也糟粕也存乎其人,有其人則能貫通乎,法之中更能變化乎,法之外無其人則人為地害者固多,而地為法害者尤多,乃知人存則臭腐可化為神奇亦化為臭腐。

審諸穴場之體段而用法者凡四,穴場生氣有大小淺深之不同,而葬法因之,其大小有相去什佰淺深,有相去咫尺,當相其體段,消息始生氣得乘,而生人受蔭,不則乘死氣矣,謂之與棄屍同奚疑。

1、大葬法

生氣闊大,則靈氣之乘亦大,良由星晨高大龍虎寬舒而融結此闊大生氣,拘小葬之,則星辰龍虎內堂之靈氣所凝結者大,而穴小不足以收,則滿而溢於穴外矣,向能返氣納骨耶,大者大其羅圈塚堆也,雖無定式,而大略權衡於十尋五尋間。

2、小葬法

生氣小,葬法亦宜小,而塚墓不出二尋一丈之間;蓋小穴其星辰龍虎內堂大都俱小,亦居於大局之中者,必大局中已有微茫小局在,故融結此穴,但有影無形,而心粗氣淬者,不能察耳,葬得其法發揚極快,茍失其法,則滿棺蟻水,而冷退絕丁。

3、淺葬法

仰掌之脈氣輕清,而靈光寒於皮土,鋤一二尺土色佳,三四尺以下便砂石矣,若置棺於砂石之中,則泥水浸,而骨黑爛。

4、深葬法

厚重之質,其氣深釀,平岡上皆鬆散土,山隴上皆砂石,土失之於淺,則白骨爛而不及,放深則未納盡其氣,僅小發而已,江北平岡有深至數十丈,江南山隴未有深至十丈者,而江南平岡與江北又大異也。

取諸四勢而用法者凡二,垣局有大小,則化工之寓不薄厚,得其大鐘大福,小鐘小福,若氣不與棺相應,造化何能相屬。

5、厚葬法

厚葬者塚墩土厚也,但局寬廣,則氣寬,須土厚以納之,薄則靈氣遊而不宿,不宿則棺內烏有得氣。

江北平岡龍虎動經數十裡,故深葬而不去其土,良有以也。

6、薄葬法

垣局緊小,靈氣亦薄,須薄土以發越極快,不耐久耳。

土培墳,則氣僅凝於塚土,而不入棺。

中氣不入棺,何異鼠穴存金。

審諸生氣之質性而用法者凡十五。

天地交而萬物生,交者陽噓陰吸之候,中和之境也,陽一噓而陰得承,陰一吸而陽得施,造化唯一中和者。

中之者其賦於形質者,有其清、其濁、其厚、其薄,而剛柔強弱之病形焉者,兩儀之有象也,若夫默默運於穆穆之中,目所不能視,手所不能指,而實先天地而常存,後天地而固有者,太極之無形也。

然太極之無形,則在兩儀之有象處求之,而交即見端於不交,自可由不交以求其交中,即隱於不中之中,自可由不中以適其中得其交,而陽噓陰吸之情當矣。

夫人之葬也,豈真藏也。

雲夫乃葬夫天地之交也,葬大天地之交之中也。

7、吞葬法

入首開窩,大深乎太陽在內,外太陰,陰陽相接有微突,少陰之胎,太陽凝少陽之氣,從陽入聚,氣猶如人之吞物,穴體微小,不宜打破,如損壞立見天之四勢平夷,右加塚,因於其上則氣來乘風散,而陽噓陰吸之情泯矣,故用吞法葬之,其法於微凸下穿一小孔洞將棺相值,則內之山靈氣,由外之堂氣而凝如法則法福大,而綿遠,如明堂傾散不用。

8、吐葬法

太陰之脈,峻且強少舒,太陽便成穴,要知胎自太陰成,雖經變化,氣還急,葬法用吐氣始和淺井放棺毋淺入,人吐元氣,還到辰聚,氣俱喉裡出,後岡劍嵴,化出陽氣,少許雖已成穴,而氣尚未和,湊之則骨黑爛,而速禍,離之則氣脫,而冷退絕丁,氣不離棺,棺要得氣,棺氣相值,富貴始得故以吐法葬之,其法有橫吐,直吐,斜吐之不同,真以太陽旺處分葬而截其上截之近太陰者,至一空壙而下截,稍鋤尺許,結壙置棺與上空壙相連,則殺氣和,而生氣接矣,大抵太陰之脈必大舒陽氣,殺氣方盡,如其不爾,則置棺於皮土之上,今見陽氣尚少,而四勢又無容,用載故用也,必形體闊大穴場寬廣,土質深膩者,始可以吐法葬之,不然一塊豬羊右吐之禍生旦夕。

9、斜葬法

穴場窄了,直葬則上下難容,生氣稍斜,故放棺亦斜,若直兩壙,或橫放其棺,不用斜法,非首受殺,則足就冷矣,橫必稍闊為喜。

10、啣葬法

花將放時曰啣蕊,靈氣雖發,尚未散噓,吸之情自昭然,神明若隱又若現,不解,但有人啣物重則入口,輕則脫,入首星辰大開陽面,卻橫身俱靜而死,隻有微微一點昭然,此真天精天粹之極妙也,非至貴之地,極秀者不能有此,若逗號一點之中,則靈氣放,而滿棺泥水雖雲一點之外,則靈氣脫,而冷退絕丁,卻以啣法葬之,卻與含不同,含者含在口內,啣者啣在口,致半在外,其法將棺半入脈內,半安脈外,不可用磚砌壙,即灰葬亦不可過厚,蓋此一點真靈之氣,寸土即寸金也,倘用大磚結砌與打破何異,附烏樟樹葉搗汁,和灰周棺三寸許萬年不朽。

11、息葬法

星辰雄大,元武粗重,殺氣直奔入於穴中,合口雖有一分之馀,生氣的,居極旺之中,若不阻卻其來,烏能沖和其止,息者憩也,止也休也,經曰地氣行乎中其行也,因地之勢其聚也,因勢之止,又曰,宛而中蓄然則葬也者,葬夫止也,今見主欠端嚴,龍處把衛,明堂朝對,俱休一定垂頭粗重峻急,而無止處,故以息法葬之,蓋粗重峻急之氣,稍憩,則殺氣休,而生氣止矣,其法於穴後大開平基,將粗之體,伐成天輪形樣,以作近身蓋氣,復鑿一深大之並於蓋氣之下,而立穴氣,空壙之前培削,相其形勢,大抵息法與借法相同落坪之借不須息高山之息須用借,而亦有不借者,而深葬必無。

12、閃葬法

純陰木化渾身死出身俱是貴格龍,端巧明堂不在中,巧拖閃法有神功,橫施之勢可追蹤,直就之情細研窮,閃者,躲避而復窺竊之意,垂頭孤曜渾身之殺犯其當頭主屠戮之禍若龍其局備,則近身左右必有明堂十分端巧,當就有堂一邊立穴,然猶殺未盡更以閃法葬之,其法挨實處作一空壙,不鋤寸土或更培土,而與無脈處結井,放棺兩壙並立,稍開一尺而合塚為一,更於穴右殺出其水星天輪形,則逼身之煞百出,而龍局之貴氣納矣,此等穴格的主威勢,倘穴則閃,而不以閃法葬之雖貴而難光於形,大抵閃之脈與吐之脈相似,吐真受而閃旁竊,故異各也,閃之機與吐之機不同,吐以迎其吉閃以避其兇,故異法也,三者俱劍嵴龍,主損地師,富預定穴基定分全而去,不可見破土,與土升棺尤忌。

13、浮葬法

天氣下降,要得地氣上升接天,得地交不與地交,偏陽亢孤,向以不交,體厚之故,少陽之脈,氣本淺凝,乃天氣下降而成者也然必借地氣之上升,而後陽得陰吸而交通,今茲少陽之體而得厚重之形,則天氣降,而地氣之升尚未和,不和則天氣不與地交,犯陽孤絕,往往有龍真局備,而結少陽厚重之穴,本當奕世富貴,而僅小發則絕者,蓋因此也,欲得陰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氣故以浮法葬之,其法,深鑿全井,結空壙於底,而置棺於空壙之上,則地升氣而與天降之氣者接矣,出人秀穎,早登科甲、勳垂竹帛。

14、沉葬法

地氣上升,要得天氣下降,升與降,接地得天交,不與地交,偏陰毗孤,何以不交,勢勝之故,少陰之脈,氣本深藏,乃地氣上升而成者也然必借天之下降,而後陰得陽噓而交通,故少陰之脈,多用闔開局面,作深大塚堂倘審諸四勢而又高厚完固,則又不可闢,闢則陷而囚矣,若置棺於土皮之中,則氣從下過小發而止,竟深葬,則下之生氣,不受天陽鬱結木得舒,生氣便為殺氣,至生人顛沛而絕。

語雲善葬者寧失之淺,毋失之深,正謂此種穴法也,欲盡地之力量,當以沉法葬之,其法深鑿金井,結壙置棺,再加空壙於上,實以納其地氣之升,虛以接其天氣之降,則生氣沖和而富貴得矣,往往見接天之地,詢之俱係絕塚者葬之不得其法也。

15、虛葬法

峻極星辰落大坪,靈神瀰漫無棲止,龍真局備造化全,細看明堂交含水,週虛真井以住婦,夫便留兮交媾成,此等星辰鋪出大坪,而界水分明,元辰交合,此是太陰竟變太陽,乃擎天勳業之地,其穴固在水交之上,而葬之卻成蟻水穴者何哉,良以無婦則然耳,蓋太陽之結地,氣絕無全是天氣之聚,故名氣穴影穴,一陰一陽之謂道,天下豈有無婦而夫福者乎,故必鑿一大井,淺深相其形勢,而結一大壙高丈訐,廣數丈,再結小壙,於中以置棺,而上下前後左右俱虛,使地之上升者,得有所納,則天氣自凝,而交媾成矣。

16、懸葬法

龍秀砂拔砂軟媚外山外特來會入穴,那堪是純陰,打去石尖懸葬法,女淑自然遇良人,陰煞潛消陽自降,懸法之葬理元微,明堂須要十分奇陰來陽受此定論也,乃有來龍出身甚貴,入首星辰聳技清秀,龍處曲抱有情,且外局更水交山會,其為真氣之聚,無疑陰吸觀其穴所,上則嵯峨陡峻,下則巔尾鎗頭吐葬立傷人口大兇,閃葬則明堂不納,靈氣不聚,冷退絕丁,當以懸法葬之,其法將鼠尾鎗頭石塊盡行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厚簿相乎形勢,而造壙石屋於平基之上棺用銅鍊懸掛於中,六合俱懸空而不著實,外封土而成墳,則陰殺僅侵石屋下腳而不結於棺,天賜之氣得納,而富貴得矣,蓋純陰之穴,純是砂石,每逢天雨則水,從砂裡石縫中熘出,所謂殺矣,懸則水侵棺,而殺出矣,故有龍真穴的,而穴場是細砂者,亦用懸法以避水也,懸與虛相似,而所施不同,虛於入穴之純陽,而懸施於入穴之純陰。

故用虛者,無礙於用懸,而懸者斷不可用虛,懸以避水,虛以註氣,茍不細究其立法之義,安能動收其用法之功效。

17、通葬法

入穴生氣濁大,則獃滯而不靈動,雖能處元武與外之砂水甚秀,甚貴,終出人粗,久而不發富貴,當以通法葬之,大開羅圈,半圈放棺,半圈深鑿一洞,用磚砌如壙樣,以通其氣,棺在左通其右,棺在右通其左,無則左右俱通,更甚者則通其後,通者獃滯之氣使之流行通明也。

法與閃相似,而閃以避其煞,以行其氣,理與吐相似,而吐,用於氣之直,通用於氣之斜。

18、從葬法

從者從也主居正位而門下從之,則曰從者生氣福大,宜大葬以收其氣,若徒其大圈塚而棺不靈,則天靈之氣,乃凝於塚,而不入於棺,終不發福,且多阻滯,故以從之,其法大造羅圈,將正棺葬於的穴之處而左右前後多葬無嗣之棺以從之,蓋從棺得氣,則正棺之氣愈旺矣,此等地昭穆葬,而有數十世富貴者俱以地氣闊大,葬者俱得生氣故也。

19、鋤葬法

有大龍來,四山拱衛,入首跌斷特起成柳篙星辰,勢上聚而不開口,然後龍趺特起,地氣成由下而升上,天氣下降而凝於土皮,深不過五六尺,淺葬地氣不得接,深葬天氣不得納,若闢其頂而葬之,則造化以來,所凝之靈氣盡闢而去之,甚為可惜,且四山雖拱衛,而稍遠闢,則天氣收而豈能頓聚,初年必陷,陰結之殺,故當鋤法葬之。

其法於山頂受穴處,大開其井,而結壙直棺於平鋪,樹木之上壅土成墳,山頂如舊,其井深數丈,至嫩石為止,將難朽之木,橫直層鋪,填平大井。

葬後日久,木漸朽爛則塚與圈漸陷四圍漸鋤去之。

初年納天氣,而地氣未嘗不升,且得地氣,而天氣亦凝結而不散。

葬後滿床兒女簪纓奕世,萬不失一,形似照天蠟燭。

20、墮葬法

龍氣深厚闊大,淺則犯陽流之煞,深葬而井小犯陰結之殺,皆主兇,當以墮法葬之,其法大關金井,深數十丈許,造石屋於下,中具兩石凳,蓋石平而棺擱於上,理與通相似,而通則淺而小,墮則深而火,法與懸略同,而懸則幽於地上,墮則入於地中,江北平岡土厚水深,氣沉脈大,多用墮法,江南萬中之一。

21、倒葬法

倒騎龍湧泉受氣則穴居,當春形體固是平夷,而質性尚屬堅硬,無法以葬之,一發便瘟火而絕,法當腳後與兩旁棺底,俱砌一空壙於貼脈處掛鉤之結,不當以倒騎論。

22、洩葬法

龍脈飽旺雄實,葬後多生瘟火,形戮須以洩法葬之,其法葬後擇一吉日指出棺木以洩其氣,甚者再抽一次至第三次,然後葬真骨,始無兇禍而永福。

便法將牛骨入壙中,初次牛骨黑如赤漆,初次為灰白色,二次漸有紅潤色,方可辨真骨。

審諸穴場之生死而用法者凡十一,生氣之乘法多端,而承棺之八尺最切,蓋此八尺,乃造化之所凝,而以骨乘之者也,其凝也固無方體之可擬,而要木出星辰五行之性,與體段之質,以宗剛柔厚薄之情,使八尺之棺,居於生氣之處,自然生人受福。

23、沿葬法

倒地木星,形體固巳嫩小,而生氣仍如轉,反則穴在夾堅夾軟之處,闊氣多許正葬,止一棺沖和,兩棺便多偏枯,故以沿法葬之。

沿者仍循其氣而依之也,其法將棺斜放,更參差以接生氣,外則合塚立碑,以受堂局,出人清秀、聰明,少年發達,茍失其法,難免瘋疲痼疾,孤寡僧道之患。

24、頂葬法

倒地木星鍬皮穴也,木體橫身是硬,便渾身是死,若是真龍,背面分明,其開面一邊,有木皮拖出,形如魚腹樣,正百死中之一生也。

若單葬一棺,上下猶自有馀,正葬兩棺,左右便見不足,故以頂法葬之。

其法就生氣鑿一長井,兩棺一直而葬,頂者下棺之頭頂,上棺之腳也,須陽在下而陰上,陽作塚,而陰藏形,蓋天氣重於地氣而男勝於女骨,故更有橫受於皮,或棺腳相頂,俱看生氣。

25、坡葬法

有等平岡體闊大瀰漫如鋪氈,展席之式大則數百畝,次則百馀畝,小亦數十畝,四周俱是界水蟠繞,此是平坡穴也,當認掌心窩中,但形體散漫其的處非日力所能測,法以夏秋之候用壟糠偏灑兩週,看糠聚處以得局,特異者為真穴。

稍去浮土五六十、磚砌封墳過二三年後,地氣升足,然後擇日進棺,形如錦被藏珠,蓋珠圓而走,遇凹則住,亦輕浮若坡也故名。

26、佩葬法

入穴處必邊厚簿,然後有生死動靜之分,而棄死接生之法始得行焉當嵴受煞此定論也,乃有真龍局備而入穴卻是中嵴分略無偏勝之勢,而體又窄小,非旁穴結兩穴之格,故以佩法葬之。

其法在中嵴作準立圈,而置棺於圈之兩翮,將中嵴空中而結空壙於土皮之上,合塚成墳以納堂局主產社稷名臣,神靈血食茍失其法清鋒不免矣,佩卸佩玉佩帶之佩,垂於四旁亦淺露而不深藏之意。

27、比葬法

有等窩穴,堂氣正中,而生氣止得一邊正葬則犯冷而偏葬又堂局不合,棺內又無生氣故以比法葬之。

比,堂也,法將滿窩作圈,而置棺於有生氣處,其死氣處砌一空壙較實壙更深尺許,外則合塚,以接堂氣,發福極快,但當貴人俱土偏生。

28、析葬法

書曰:厥民析,久者形分散,而實相合之謂也,穴雖不甚大,又非藏車隱馬者比,則氣在兩旁,而中槽冷死,葬之必死絕,故以析法葬之,將棺葬於兩旁,而中槽掘一大溝,闊三尺許,深五尺許,直通出與橫池而以粗砂和灰填實,復用石板蓋而結空壙於上,使陰殺從溝中滲出則生旺矣。

中空者借天陽之光消陰殺也。

29、橫葬法

橫者腰受氣之穴也,立體極高勢峻,直葬則首剛而足冷,故橫放其棺,橫龍貼嵴亦然。

眠體漸旺,氣闊橫騎當嵴者亦然。

30、立葬法

此葬石壁之法,大貴之龍遙奔江湖之中而開石壁,壁立難容立足者,然中有縫,吞啣借倚各葬俱不得,以立法葬之,立者棺直立也,形如橫壁飛蛾,閩越徒山高崖,用瓶盛骨而葬,亦即此義。

31、併葬法

拋地直珠固眾大葬特小,眾小葬特大,或三臺葬口或兩突葬頸然有等怪穴,大小不可,口頸無足憑,當用併法葬之,其法將中登交處,立標上山認定靈氣以立穴,將穴前亂堆挖去,更開出一小明堂,與前之中堂相應,穴後將客土堆一大頂,兩腳抱穴如矢輪影樣,則參形雜勢之殺出,而金水之清不淆矣。

但遇此等怪欠,須細心揣摸,萬物無穴情方用此法,不然佳地,損於彫琢之手,豈非造化之罪人。

32、寄葬法

寄者以托也,即寄物寄居之寄,不是營造之謂。

大幹融結件件貴徵,而穴場卻是一石洞,寒天入洞煖如火燠,法當置棺洞內,而以吉土封洞門,內不作壙,外不作塚,如寄跡然,故曰寄。

33、奇葬法

來龍入格,元武正直,左右龍虎,明堂、界水、分合,件件合法,乃落穴之處,是一水潭,名為天池穴,法當葬於潭中,不用磚砌,不用土培,得氣,則水自乾。

後水潭漲起,而屍變化而去。

此等大地,故所稀有,亦所稀藏,而發富貴極速。

納星辰之秀而用者凡四,氣之有無審諸勢山與水交不交也,氣之美惡貴賤,審諸形貌之靈秀與粗濁也,然靈秀與粗濁固有本之失天,而後天無可挽者,亦有先天藏其體,必假後天以伸其用者,荊山之璞,非良工便不得為瑚璉之氣。

34、破葬法

頭面星辰微有肩翅,而不大開口,或是巒石皮則難下手,然之四勢穴確在中,故以破法葬之,其法於受穴處,用人丁打開,裁成大窩,而葬其弦,收山者,必有佳土方真,收局者,不計其土色,蓋此星辰含蓄靈秀於中,為重濁之質所蔽,如王藏石中,必破石而玉始見,此非至貴之龍不能融聚,倘蠻鑿無用之處,則受禍最慘。

35、速葬法

頑星穴拋在角,大葬之法不可用,何也,穴在中氣盛,在旁則氣微,大葬則生氣淺矣故用速法葬之,速即邀速之速,賓原有會主之意,而主更速之使會也,其法小開金井,灰築成墳,不用磚砌,初年不宜放水,及至得氣之後始可放水,亦須淺溝小圈為是,法與攢相似,而攢用於穴之陽,速用於穴之陰,攢以避風,速以納氣,故法同而各異也。

初年不放水,以體不可傷也,增土作圈,便非速法。

36、載葬法

載者負者也,寓也,如舟之載物,舟與物本非一物,而賞相終始,有葩豔文質,靈光散靈散露於外,不可鋤掘寸土,如倒地木星微起即泡,而穴於節泡之下者,如天財微窩,而窩心藏穴者,俱不動寸土,不用磚砌,封土成墳得法則發,福大而且久。

37、肥葬法

元武龍虎,內堂俱闊大寬厚,而穴基窄小,落頭細瘦,無法以葬之,則不發而絕,當以肥法作之,肥者厚重其落頭,廣增其穴基也。

葬局之法凡五,宇宙一太極,天者大圈也,合之統體一太極也,地之一物具一太極,與天之統體一太極,交則有氣入之葬也,葬於天地交之中,則便成生氣,今之深葬者,鑿煖如火澳,豈真地氣有來路乎,亦盡皆日月之照臨,五星之纏次而聚之耳,往往見以頂脈為得氣而葬之,盡為絕塚可笑。

38、培葬法

平洋田壟俱培葬,亦陽來陰受,使之隆然而起,愈高愈妙,然田壟掘寸土則寸水,掘尺土則尺水,勢不得不培,乃有山壟之穴,來龍入格,砂水會合,元武龍虎俱特異可愛,隻入穴之處,渾是大石,審中氣起在何處,將竹竿立定,看水長水落有多少高低,便於氣起之處,立壓與落水相平,壓上蓋石板,板上培土,較長水更高數尺,砌壙安棺,壘土成墳,其水仍在壓下流去,其氣在,壓土透入,葬後發富貴綿遠,俗呼明珠出海,又曰平與合同一理而異法也,蓋水有必歸於北,而別無他洩者,則合用法有勢歸於此,而尚有他道得洩者,則用於法,何也,咀於此則水於彼也,故當用合者無礙於用乎,而不必用平,當用平者,用合為易而斷不可用合。

39、實葬法

有等寬大空窩,絕無弦稜湧凸,此是純陽無陰,葬之則為蟻窟。

若果龍真局備,當以實法葬之。

其法略去浮土一二尺,將佳土堆成一泡上具化生腦,下具唇氈則界合分明矣。

然不可隨堆隨葬,以初堆土未堅,仍有水無氣也。

實者本虛窩,而使之實非,理與借相似,借用於陰之峻,實用於陽之夷,借以補陽,實以補陰,故施功之有異者也。

40、架葬法

上聚之穴,高山深窩,卻是石窟,當以架法葬之。

法於石窟之旁立石柱築諸四勢,非破露之格,亦用培法葬之,更有穴基本是佳土,築貴平基,隻堆龍虎太高或太緊,培葬使出囚壓之殺,其法取佳土築寔平基,後則三五尺,薄則五六寸,而置棺於上,壘土成墳,發福極大極小。

41、借葬法

龍虎砂小俱貴,而元武峻瀉無受穴處,立穴於山上則陟,立穴於山下則濕,故以借法葬之。

法於受穴處築成闊大平基,而葬於平基之上,借者借穴星以收堂局也,三局具有,為收襟之局發稍遲以順局也,三停有借,而泥將之穴力更大於低處也。

42、攢葬法

局甚佳,而聚處是一深窩,不可埋葬,以囚殺故也,須以攢法作之,於深窩處培一深高之基,造一石屋,門可啟閉,而棺閣於中,名為鄉堂。

攢後至人財大旺,百馀年,加土封成墳,頓生災禍而絕。

避水之法凡三,葬必求穴中之有生氣,而氣與水不同途,有水無氣,有氣則無水,故有龍局真備,而穴場是水窟者茍不避其水,氣何能納,若能避其水,何喚不納氣。

43、合葬法

有穴場,住水中,四時有氣起透天,是每月水中之氣,沖透合月宮,然水面一望無際,況有水深難葬,故以合法葬之。

其法將土築起半月形,選擇每月初三後至十四前十二日內擇吉日葬之,將天上半月,合照水中,培起半月,共成一局,發富貴而悠久。

44、平葬法

有山水會合,而穴場住水中,四時氣透。

將土培起,則氣便旁浮四散,故以平法。

葬之,看水作牆,而以大石板蓋於石牆之上,前開一隙,令水仍流出,置棺石板之上,壘土成墳,立催富貴。

45、漏葬法

地有兩脈相合,而穴居中者,形喝「玉箸箝饅頭」,故以形狀名,亦以力之所到在此處也,然竟造墳於中,後面水無出處,當以漏法葬之。

於受穴處,造一溝在下。

上以石板蓋之,然後填基砌壙而成墳,使從溝中隱於潢池,則二龍之氣自凝,如規模宏大者,用石板砌成橋,高大可容人出入,非欲其水之去速而然也,亦以消其陰濕之煞耳,二龍五龍皆依此法。

出煞之法。

宇宙無他,生與殺而已,地道生機,人道殺機,天道兼之,出身加民而用殺者,皆天也,地也者承天以生人,以為天者也,故有生氣隨有殺氣,而得其生者自生,得其殺者自殺。

出乎殺之上自能役殺,入乎殺之中自能受殺,今觀六合之內何莫而不相搏擊兼者乎,乃知生之殺之,亦宇宙自然之氣也,若曰神珍鬼秘以待有福造化亦何心哉。

46、露葬法

有等大地穴場是塊巒石,縱工深鑿,並無寸土,當以受穴處將頑石盡鑿去,以抖其煞。

天雨,則水從石縫中流出,所謂殺也。

待太陽照臨數年,陰殺消,而水自止,然後將吉土培之。

再數年土堅實,擇日葬之。

此等地多是收水之結,而收山之結,閒或有之。

今人動日鑿石逢土而葬,不知地真,何必問土,若無地之處而鑿石得土,亦可葬耶。

47、屏葬法

屏者,逐之使去也,傳曰屏諸四夷,不與同中國。

凡見大地龍局,甚是可愛,而穴場甚多砂石,則以屏法葬之。

其法將砂石盡行撒去,而以吉土培足,少待數年,然後葬棺,使殺氣不侵,生氣自旺。

48、衣葬法

有龍穴甚佳,龍虎元武近桉,或渾身是黑石,縱極貴之地,兇徒之產在所不免,若穴稟天地之正氣,而有此,則有刑戮之禍矣。

欲去其殺,須掩其形,故以衣法葬之。

其法將草蓋於石上,以極細黃泥薄舖,累經雨過,以松子偏撒之。

數年後,鬱然青翠。

木蓮、蒲子亦可。

青紫石不必衣。

取諸龍虎而立法者凡九。

夫龍虎者上所以衛生氣,下所以聚明堂,即太極圈也,欠缺不齊天工,人其代之。

49、鑽葬法

小巧陽窩,當以鑽法葬之。

深開金井,築土堅固,小起墳堆,何以故?

龍虎低也。

語雲:藏車馬不畏寒,藏隱二字最有味。

如實平其陽窩,氣便遊散。

鑽者,鑽入於下也,亦彌堅之意,必土質佳者,若是一塊鬆砂,鑽之必絕。

50、翼葬法

亦如羽翼之翼,水木行龍,到頭結穴,借外山作龍虎,以關堂氣,本為佳地,隻是兩肩無蓋,穴於風吹,生氣便散,雖龍真局備,亦不發福。

揚各土增起兩蟬翼砂,便得此等穴。

雖葬後亦可知工,但久遠之墳,修之無益,以骨被風吹,久則日爛故也。

51、壅葬法

龍格貴,局勢秀,砂水交。

隻是入穴處是一片石,圓者如頓鼓,長者如冬瓜竹筒,無近身龍虎,又不容於裁窩。

用客《土》壅成小龍虎以護穴。

形喝「飛龍嘯天」。

蓋龍嘯則氣噴狀,其不深藏也,雲從龍狀,其壅成龍虎以衛穴也,又仰高穴,故曰嘯天。

52、圍葬法

有等大地在平洋處,羅城甚是固密,隻嫌其無近身龍虎,而大寬,又無近身界合,則周圍打牆,以圍其氣,凡圍三匝,出入門路俱三奇定法。

53、凹葬法

結穴處,或左或右有凹缺,則賊風射入,須於凹法葬之。

於當凹處,砌一空壙,與正穴相連,淺深同之,更或入他骨於中,又於圈外堆一小山,以蔽其凹,則房分均而福力大。

54、伏葬法

龍虎貴相讓,鬥便不佳,然可以人力伏之。

其法有二,一則削平之,便無鬥射之形,一則聯為一內堂蓄水,從左右九曲放之,稍擎拳者,更於壩上造屋聯之。

若南離之向,而高擎拳,亦無可如何也。

55、曲葬法

龍虎要曲,曲則有明堂,有交媾,財祿方裕。

倘兩臂直出,極大之地,亦飲食難娘,離鄉得福。

山壟無可施工,平岡平洋掘之使曲可也。

56、閤葬法

下砂不足,而用人工補出,謂之閤之義,即陰吸之情也,非下手寬而僅築堤閉塞之也。

57、闢葬法

上砂有馀,而用人工掘去,謂之闢,闢之義即陽噓之情也,非嫌其砂之順水而去也。

取諸穴前小明堂而用法者凡九。

穴前小明堂與穴內生氣相表裡,所謂外接堂氣者,正接此小明堂之氣也。

地固有龍真穴的,而近身元辰不交者,終少年阻滯,衣食艱難。

語雲:山管人丁水管財祿,然有明堂而無毬簷,葬得其法亦主財丁;有毬簷而無明堂,法無可施者,雖是大富貴之地,亦主衣食艱難,離鄉發福。

則知堂氣勝於生氣。

58、註葬法

龍勢闊大平,元辰交遠,立穴於盡氣則氣薄。

立穴於氣旺之處,則龍氣不住,故以註法葬之。

其法於氣旺立穴,而於穴前開一小明堂,用時築砌,或方或員,大倍於穴,較井深一二尺,將穴兩旁裁出微微蝦鬚水以會之,擇吉方放出,或隻引一邊近身而界水灣環穴前流下平而去,復以薄石板蓋其深堂,使外視與金井底磚平,而石下虛空,註水流通,無非脈遇水止之意。

59、隱葬法

龍脈到頭,氣旺已止,而馀氣尚去。

註水之處堂局極佳,立穴於氣旺之處無其堂則可惜,立穴於受堂之處,脫其旺氣更不是,故以隱法葬之。

其法於氣旺處立穴放棺,不起墳塋。

於受堂處作一假墳,放水立碑。

亦生氣貫棺不貫塚,山水朝塚不朝屍之意。

60、兜葬法

穴有傾瀉,則勢便不止,不止則氣便不聚,主傷小口,而艱於衣食。

法當於數丈前堆一小桉,或眠弓或蛾眉或玉尺隨其五行及形勢作之,可救其失。

62、裁葬法

元武嘴長高裁,宜剪去其火嘴,所謂剪火挨金也。

曰裁者,不獨以掘去為義,有增之成之裁成輔相之意。

62、明葬法

明堂固貴團聚,尤貴舒暢,若團聚而不舒暢,則頑蠢瞽目,衣食艱難。

法當於穴前水聚處開一深池,則光明軒豁,使富貴文秀,無不如意。

63、制葬法

貴龍結穴,鋪出裀褥,成乎地火星,或二三或四五,此是貴秀所鍾,裁之固非,然終為尖利之殺,聽之亦初年欠利,法當以穴前開一方堂,引隨龍水會之,註水五六寸,《以》又擇吉方出水,蓋內堂明淨則外之尖利為權柄。

制者制伏尖殺也。

64、蓄葬法

元辰直出固無害真龍之結,若明堂寬曠而內堂又直出,終為美玉之瑕。

故築壩蓄水,以聚其氣,發越極快。

65、清葬法

有等大地,入穴是一片牛皮,細審之,則兩旁有微分龍虎,中有微起脈氣,隻因口中腮中福而大多故難入目也。

清其界水、明堂,則穴內生氣自旺。

形如「蝶撲梨花」,有生死動靜之義。

66、瀦葬法

一泓箭射,定是孤寒。

倘龍真穴的,宜鑿一大池瀦之,蓋水得瀦則直射之水煞脫矣。

大江洋潮不謂之沖正,以形闊則煞散矣。

控制山川之法凡五,經曰:氣之盛雖流行,而其馀者猶有止,則地固不在窮盡處也,雖零散而其深者猶有聚,則生氣全以積蓄而聚也。

又有在天成眾在地成形,而人遇之則成事,則知吉兇美惡自有預定,而大醇小疵者亦可以人力修之,而不使嘆世界之缺陷也。

67、阻葬法

龍已結穴,而馀氣復去,似乎腳重身輕。

法於去山不止處,深鑿溝井,使山去之形有止蓄之意,則氣亦止。

蓋形止則氣亦止,形行則氣行,豈真有路以穿去乎。

有以大塊砂石枯炭填實滿井者俗見也。

68、留葬法

龍有穴真,而去山不相回顧,則破其反面,堆其鉤腳,使去山有衛我之情,而妻孥無執拗之病。

留與阻多用於鬼劫之龍,而去勢重者用留,輕者用阻,留則高堆岡埂,阻則深鑿溝井。

69、揜葬法

揜不善而著善也,亦遮寒也。

有兇煞惡水,或種樹造屋亭臺揜之。

70、招葬法

招者導之使來也。

有吉水而不入口,則鑿去攔阻而使之到堂。

有秀砂而不顯出,則削去障蔽而使之昭明。

常有近桉醜而遠朝,削平其近桉,固是改近處之頭面,亦以招遠方之秀氣。

71、席葬法

經曰:山嶽鐘靈,產豪毓秀。

山川聚氣,發富發貴,乃知富貴豪傑之家,俱由山川秀氣所凝聚而得之也。

有等大地山圍水會,而穴處擴大瀰漫,則靈氣亦遊散,而無的聚之處,如用虛、圍、懸、壅等法葬之,俱不發越,以無真明堂故也,當以席法作之。

於大穴前開一小明堂,而旁開微茫蝦鬚水會之。

其外原基,即作近身龍虎本桉,富貴便得。

席即筵席之席,所以會聚佳賓好友之處也。

法與註相似,但註以正氣,席以邀局。

理與招相似,而招則去濁迎清,席則作主正客。

此多在山岡騎龍成十面星辰,而近身無龍虎,內堂隻是龍真局備,彼以知為真結也,造化元機出於作者之乎,非聖人而能若是乎。

打動龍神之法凡三。

陵谷變遷,山川改色,固天運之開通乎,亦人力為之也。

雖天氣動於上,而人為應之,有莫知所以然而然者,若神明之師則能迎天運而佐之,蓋天運到,人力至;人力盡,天運開。

天乎人乎,共相需並列者乎。

72、開葬法

萬仞山巔,窮源僻塢,高邱大塚,突裀稀少,則靈氣為草木蒙澤所藪,雖有佳地,葬之不發。

開者,開其境界,而使之通明也。

法當於深秋久旱之時,縱火烈焚,後以人力開之,使陽光照臨,陰暗潛消,富貴自得。

73、鑿葬法

水為山之神,每見其方,泉源多出則繁茂,舊泉乾渴則消索,故水靈山亦靈,水滯山亦滯,卜地首嚐泉,信不誣也。

而打動龍神,以水泉為首務,金陵疏秦淮而王霸兆基,吳山開六井而人文濟盛,閩越人才文明亦如是。

故知龍真穴的,而近地無泉者,當於少祖「足共」峽受胎之處,左右各開一池,如龍神靈動,葬之發福。

不然橫禍立生,是以免災禍當疏泉流。

【葬法七十二,各有所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