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官殺混雜的八字命理研究
八字身弱官殺混雜的命格,中國算命大師,謝詠老師談身弱官殺混雜怎麼化解,女命財多身弱官殺混雜,身弱官殺旺怎麼抗官殺?
什麼是『官殺混雜』?
所謂『官殺混雜』,就是指命局中天幹,或者地支,同時出現了正官和七殺。
比如:月柱天幹上透顯出正官,時柱天幹也透顯出七殺;或者月柱天幹透出七殺,時柱天幹同時透顯出正官;或者年柱、月柱、時柱正官七殺交叉出現;或者官殺俱不出幹,四柱地支中同時上都出現正官與七殺;八字命理出現以上幾種情況就屬於『官殺混雜』。
但下列情況不屬於『官殺混雜』,比如:同一柱的天幹是正官,地支循藏的天幹是七殺;或者同一柱的天幹是七殺,地支循藏的天幹是正官!
官殺混雜就是在命局中正官與七殺同時並見,正偏各行其是,各自為政,互不協調;五行相互之間形成多頭管制,命主莫衷一是,難負重壓,造成混亂,後果不堪設想;
《1》謝詠老師談:官殺混雜對人的影響
八字身弱官殺混雜的人,這類人為人內向,心無主見,膽小怕事,優柔寡斷;做事猶豫不決,拿不定主意,遇事忍讓,心有不甘卻不敢反抗;
其人自尊心強,敏感多疑,非常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和態度,內心常處於煩躁不安之中,自卑懦弱,愛鉆牛角尖,仇視所有對自己不恭的人;
其人報復心重,一旦受制太過,達到臨界點,心理失衡崩潰,則會采取極端偏激的行為,不惜和對方玉石俱焚;
這類人一生多憂少樂,對人不信任,總感覺別人看不起自己,會產生自閉的心理障礙,並可能發展成精神或神經方面的疾病;
這類人,對感情容易走極端,平時孤僻冷漠,思想怪異,愛幻想,一旦遭遇挫折,性格變得冷酷無情,心懷仇恨,對外敢怒不敢言;
經常容易生病,或者受傷,工作方面經常遇到小人,做事情壓力比較大,苦難也多!
《2》謝詠老師舉例說明:官殺混雜命格
出生公歷:1981年12月2日12時49分(北京時間)。
出生農歷:一九八一年 十一月 初七日 午時。
官 財 日 殺
辛 己 甲 庚
酉 亥 寅 午——乾造
排大運:
才 傷 食 劫 比 印 梟 官
大運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歲數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年份 1990 2000 2010 2020 2030 2040 2050 2060
謝詠老師命理分析:
1, 五行之木,以甲木為主,關注一下鼎力相助,再加上月令水生木,甲木偏旺!
2, 五行之水,以亥水為主,雖然得月令天時,但是一個水勢單力薄也不是很旺!
3, 五行之火,五行火在命格隻有一個午火,雖然寅木相生,火也偏弱!
4, 五行之金,金在命格有辛酉金,以及庚金,三個金的力量中和,不多不少!
5, 五行之土:土在命格隻有一個己土,一個土勢單力薄肯定是弱!
本命格日柱甲寅木再加上月令亥水相生,按理說應該不弱的了,但是命格金的力量也不弱,金在命格有月柱辛酉金,月幹己土土生金,時幹透出七殺庚金,雖然庚金力量不太旺,但是組合在一起也比較強大了,最起碼比日主要旺了,所以就會有一些承受不起金的攻擊力量!
這種命格就應該以印星化官生為用神,或者比劫幫扶為用神,不能再見的五行之土和金的力量來進一步加強忌神土金了,否則官殺混雜互相攻擊,日主必定會承受不起,從而出現事故!
大運方面:
很遺憾的是,本人從第一步大運開始就不如意了,第一步是戊戌大運,財星之地,財旺生官殺為忌,官殺方面力量組團成功!
98年戊寅年,寅木並入日支,加強了日主的力量,日子根基強旺而不服官殺庚辛金的克制,而流年天幹戊土和大運戊戌土混合一起,土旺土生金,官殺庚辛金也旺,金木相戰,引發災禍,本人這一年在建築工地上幹活的時候,不小心被工地上的石頭砸斷了手臂,從此以後就變成殘疾了!
接下來的丁酉和丙申大運,也都是官殺申酉金的大運,生活就過得很不如意了,官殺相克,因為殘疾,工作不好找,就隻能做個寶安看守一下大門!
《3》謝詠老師談:官殺混雜的危害
官殺是五行中克我之神,正官乃陰陽異性之克,為有情之克,是為善神;
七殺乃陰陽同性之克,是為惡神。
惡神駕禦得力,亦可變為善神,一般是喜正不喜偏,在命局中,如遇有官殺混雜就會善惡不分,是非不明。
正官清正,七殺兇頑,官殺混雜,官將不威,正義難揚,惡人囂張;七殺制造混亂,使人運途阻滯,前進困難,猶如君子與小人相處,日久受其感染,利令智昏,幹些壞事。
官殺混雜不一定為兇命,日主強喜克,因其需要克制,命局才能達到中和平衡,此時混雜,仍為吉命;日主弱忌克,此時混雜,兇力大增。
總之,日主強,可混;日主弱,不可混。
官殺混雜對於女命尤為重要,因女命以官星為夫星,官殺混雜表示夫星多位,難免重婚再嫁,而且在行官、殺、財運時,可能遭遇強暴、通奸等桃色事件,或被壞人引誘上當受騙。
官殺混雜,這是八字命理最為難解的難題之一,也是從古至今命理書籍關注的重點。
有過一定八字學習經歷的朋友都會對官殺混雜這個問題感到頭疼。
今天我們來嘗試對官殺混雜進行深入闡釋,看看能否把這個問題理解得更透徹一些。
首先,如何闡述官殺混雜是個問題。
要引章據典來論述也行,諸如把《淵海子平》、《三命通會》、《滴天髓》等命理典籍引用摘抄,然後再擇其中看似合理的解釋,來定論官殺混雜的內涵。
如果這麼做,或許未能完全解讀官殺混雜問題,因為這始終還是逃脫不了給人一個老學究,啃書本的死板印象。
當然,有人說需要舉一大堆例子作為輔證,這樣才算是有理又有據。
但依我看,先入為主,以經典書籍定論在先,對命例的解釋無疑又落了個馬後炮之嫌。
要認識『官殺混雜』涵義,需要從三個步驟來解讀,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官殺混雜;其次是八字如何清除『官殺混雜』;再次是官殺混雜弊端如何。
弄清楚了這三個步驟或者把這三個問題解釋清楚,才真正從深層次理解官殺混雜。
一、 怎樣才為『官殺混雜』
關於官殺混雜的概念,在眾多書籍中都重點論述。
《滴天髓》原著簡單用一句『官殺混雜來問我,有可有不可』總結就草草了事,夠折騰人了。
但翻看較《滴天髓》更早的著作,可以體察一二。
比如《淵海子平》就有『官星要純不要雜』『官星七殺交叉』『官殺混雜反賤』等概括。
由此可見,這裡強調官星或者七殺星要清純,不宜混雜,混雜了就不好。
《三命通會》則有『月上見官時上見殺,火月上見殺時上見官,或四柱疊見』為官殺混雜。
這裡也強調了官殺混雜不好,但似乎沒有從理論上註重年月官殺與幹支官殺同存的現象。
再回到《滴天髓》,原局對官殺混雜論述雖然簡單,但註解者卻進行這樣的解釋:『殺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
官非殺也,各立門墻者不可混也。
殺重者,官從之,非混也。
官輕者,殺助之,非混也。
註者試圖對官殺混雜進行嚴格的區分,以便對原著『有可有不可』進行解釋,似乎更符合原著的宗旨。
其認為『同流共派』就不論作官殺混雜,比如丙丁僅僅得了戌火庫為官殺,因為根氣都在戌中,不論混雜。
七殺太重,官星輕,官其實跟隨七殺,也不作混雜論。
官星根淺太弱,七殺來助,也不當做官殺混雜論。
那麼註者顯然認為僅有一種情況算是官殺混雜,那就是『各立門墻』的條件下才是真正的官殺混雜,所謂『各立門墻』,指的是官星和七殺都有自己明顯之根,能夠獨立。
其實『官殺混雜』從直觀上看,有很多種情況存在。
宏觀上看,有官殺明透出天幹的狀態;有官殺潛伏不透的狀態;有官藏殺透殺藏官透的狀態。
具體上看,官殺有透出年月的狀態,有透出年時月時的狀態,有透出官重殺輕或者殺重官輕的狀態;官殺也有潛伏不透,多至三位甚至四位的狀態;官殺也有藏官透殺甚至多透殺或多藏官的狀態,有藏殺透官或者官多透與殺多藏的狀態;也有官殺藏而僅僅透出獨官或者獨殺的狀態等等。
其實更有官殺藏有地支,而所藏之地有所區別,藏之四長生之位,藏之四帝旺之位,藏之四庫之位等等。
那麼以上狀態能否稱之為官殺混雜呢,這需要進一步明確。
依我看,都是官殺混雜的表現。
因為無論何時何地,官與殺都具有本質不同,官不可能變為殺,殺也不可能變為官。
而官殺混雜的狀態不是要區別其是否屬於混還是不混問題,而是看可還是不可的問題。
所以說,一般情況下,只要出現官與殺,不講位置,不講透出與否,不講輕與重,都作混雜論。
問題在於混雜的程度輕還是重,日主能否用的上與能否承擔得起以及影響命局優劣的問題。
二、 如何清除官殺混雜
官殺混雜必定會影響命局層次,這是不專之故,古人強調官殺混雜需要清除混雜之狀態,否則會影響到八字格局高低。
我們看到經典古籍有如下說法:《淵海子平》有『官星要純不要雜』、『大凡官星要純粹,正偏雜亂反無情』。
《三命通會》也有『五行與月支偏官,隻許地支一位,多則不佳。
四柱純殺有制,定居一品之尊。
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當然,官殺混雜會影響格局高低貴賤,但是賤的程度如何,恐怕並非如我們想象的如此恐怖。
說到底,官殺混雜是一種濁象,既然是濁象,就是犯了八字命理中清純之忌,就需要消除混雜狀態,達到『取清』的目的。
但是,官殺混雜有各種狀態的混雜,取清並非如此容易。
而取清的手段不外乎去與留合與讓的問題,所以有『去官留殺』,『去殺留官』『合殺留官』,『合官留殺』之說。
但如何去留,能否去留是個大問題。
命理經典沒有說清楚,我似乎也沒看到過近現代的命理學者有說清楚過。
因為這涉及到根氣問題。
官殺去留,去一般采用的是克去或者合去。
七殺者,可以用食神去殺與傷官合殺或者陽刃劫財合殺。
官星者,可以用比肩合官與食神合官亦或傷官去官。
無論是合與克,要想去掉官星或者七殺星,前提是官殺無根,否則很難去掉。
比如《子平真詮》李參政命造:庚寅 乙酉 甲子 戊辰,甲生酉月本身為正官格,透出這個庚金,顯然官殺混雜之象,乙木劫財有力,可以合去七殺庚金,這是七殺無根能夠被合去的典型案例,可稱為去殺留官。
食傷星也能去留官殺,官殺無根時當作去,官殺有根是則是留,但是要注意食神合官與傷官見官之不利局面,唯有食神制殺與傷官合殺在官殺有根時稱作留。
官殺合讓,其實指的是官殺有根沒辦法去的時候隻能合住,但一般而言,正常情況下是比劫陽刃方式去合住七殺正官,而非用食傷去去合住官殺。
原因在於比劫陽刃合住官殺,乃是一種讓的手段,讓給他人享用,但是食傷合住官殺,是想要駕馭官殺,這並非是清格取清的方式。
比如民國時期齊燮元造:乙酉 庚辰 甲寅 乙巳,月令本身辰酉合財生官,但是庚金透幹,這個庚金還在巳中存根,乙庚合是無法去掉七殺星了,隻能稱之為劫財合住七殺,以乙妹妻庚之象無疑,這就是合讓的方式。
所以,對命理的運用,需要相當嚴謹。
但是我們看到,經典古籍卻存在相當不嚴謹之處。
《三命通會》談到:『五陽日食神,能去殺又能留官』,其實這種論述方法是很不嚴謹的。
比如甲木日主,丙火為食神,辛金為正官,庚金為七殺,在庚金無根辛金有根的情況下,丙火自然會合辛金而非去克而去掉庚金,那麼顯然,這種狀態是很不利的,因為想要辛金,食神合之,相反食神星被絆住,無法去去掉七殺星庚金,此乃理之然也。
同時,合官並非貴取,如何當做去殺留官看待?
而這種形式一般是要通過打開這個食神官星之合而後丙火食神才有去殺的能力了。
例如一男命:丁巳 丙午 庚子 庚辰,官殺連天,並非當殺看,同樣混雜,命主在癸卯運雖然癸水透幹克制官殺,但癸水必然針對官星,所以這個時期命主事業運沒什麼成就可言,進入壬寅運,丁壬合,能當做合官去殺嗎?
顯然不是,因為官星定會拌住食神星,導致食神無法制殺。
當2011年辛卯,卯破午刑子硬硬把丁壬合破開,食神制殺《不是去殺》成功,命主升遷為鄉鎮衛生院院長,顯然格局略微小氣。
合與去需要嚴謹去分辨,不要把合完全當作去,因為有很多狀態下,合不是一定能夠去,反而是留,同時也是一種讓。
比如甲用酉官,透出庚金七殺,別無它根,顯然官殺混雜,這個時候天幹有較強的乙木,可以合去這個庚金七殺,因為庚金七殺無根,僅僅是依托月令酉金官星之氣,顯然很容易合去,也就是『甲以乙妹妻庚,兇為吉兆也』,既然日主不想用,何不讓給她人呢!但是如果這個庚金本身在其它地支仍然有根,那麼這個七殺就無法合去了,反而就算是合留,留殺了,但這種留乃是存在讓之意。
值得說的是,地支與天幹不同,但卻常有人張冠李戴,其實地支狀態不存在合去合留的狀況。
但是卻存在合變與媾和的狀況。
所謂合變?
比如丙生亥月,月令本身七殺,然而亥卯未會局,那麼殺化為印,也就是說七殺其意已經向印星,生助印星,已經存在一種變的狀態了,但是這種合乃是一種融生之象,並非能夠真正去掉官殺混雜。
再如丙生亥月本為七殺,但是遇到寅,寅亥合,這是一種媾和,不但不能去殺,反而導致七殺破日元之根丙火,所以根本就無法清除官殺混雜。
所以《三命通會》講,『天幹透者易去,地支所藏者難取』,這是非常符合命理原理的。
如《三命通會》一男命:庚申 甲申 甲子 乙亥,八字日元甲木根在亥,申子合,另外一申破亥,七殺顯然攻入日元身元根部,暗殺入侵,原局已經決定了命局層次,所以命主為一小吏,與官殺混雜無關,這也正是地支官殺難除。
還有一種現象是合來。
所謂合來,指的是日元合住官星,或者說官星趨向於日元。
這種現象之下,官星根本無法甩掉。
當然,要看日元根重根淺,看官星根淺根重。
日元無根,重重官星顯然很難受納,並非所喜;日元根旺,即使官星有七殺刃氣作為依托,還是可以受得了的。
這種狀況之下,千萬不能當做去官留殺,也不能模糊的認為合官留殺而不知其意,導致命理理論乾坤顛倒而不知謬誤。
地支合來,與天幹不同。
地支之合僅有兩種方式,一是三合,一是六合。
三合與六合不同,三合是一種化象,六合僅是互保之象。
顯然,兩種形式的合來表現形態不同。
地支合來,需要嚴格區分喜忌,同時也需要嚴格去判斷根氣之處。
比如己生卯月為七殺,日支未見亥,亥卯未三合七殺局,顯然為合來七殺,在格局不從的情況之下,這將會導致七殺嚴重的熬克日主之根,終身難除。
再如,壬生辰月,日支酉,此為辰酉合,相當於辰中戊土七殺發用,殺印相生之態勢顯然發生,不為弊也!足見『合來七殺為賤』之說並非一定正確!
三、 官殺混雜弊端如何
八字一般都存在官殺混雜,就大多數人而言,官殺混雜是一種正常現象,這沒什麼大驚小怪。
因為,人的八字就八個字,出現官殺混雜這個概率實在是太高了。
隻不過要麼透幹,要麼潛伏,要麼幹透支藏同時存在。
官殺混雜了,即使沒有真正取清,命就並非一定『賤』得不得了,也就是要看混雜程度如何以及具體時代特點,看影響命局程度多大的問題。
古代社會,封建專制相當嚴重,從政取貴者大多是『伴君如伴虎』,因此位極人臣者大體上官殺秉旺,日元強旺,或者比劫食傷能夠良好搭配命局,這種情況下官殺混雜狀況是必定存在的,即使劫財陽刃食傷助陣,也並非一定能夠清除官殺混雜。
針對此類人,官為皇帝、殺為小人抑或雜事,人臣者於君側豈無膽戰心驚之感?
因此官必然旺,官必然有殺之氣。
就現代中國社會而言,當官特別是一把手,顯然政務以外雜事也頗多,比劫之類會幫助一把手處理政務,而非用自己的食傷去處理政務,因此陽刃比劫實為清楚官殺混雜之好手。
用之食傷制殺者,居人之下無疑,因為要勞心勞力啊!官居要職,責任重大,豈能求此官星清純無雜乎?
例如吳官正造:戊寅 壬戌 癸未 庚申,顯然官印格成立,戊土正官似乎清純,但是日支未中己土又何嘗不是七殺潛伏呢?
然而命主官居極品,又1995年進入戊辰運,大運見官,官星重疊,也不見得有什麼官災,反而命主迅速升遷,2005年進入己巳大運,七殺更是透幹,命主也沒什麼官災,反倒繼續升遷。
其實官殺重疊在大運中,實為雜事多,責任大的一種表現,不能說一定不利。
官殺混雜,官帶殺之氣,殺帶官之氣均屬日元強旺是可以承擔之像,運用比劫合官殺符合官貴要職之特點。
然而官殺混雜重疊過重,無疑應付不來,心性嚴重不定,那麼格局就降低,劫財食傷過弱,那麼格局就進一步降低,甚至無劫財陽刃食傷,財又資殺逢身弱不從,極賤無比!一男命:甲辰 庚午 壬寅 己酉,此命主身價不菲,資產以億計算,官星透幹了,辰酉合七殺發用了,官殺混雜了,你能說這就是一個賤命嗎?
顯然不是,財格配印定立格局框架,官殺為輔助條件,無傷格局。
又如一男命:戊申 壬戌 癸亥 己未,官殺重重混雜,印星又無法化殺,食傷又難以制殺,原局形成申亥破與戌未刑,已經極度降低了層次,為辛勞小販,顯然屬於賤命。
明白了以上的三點論述,對官殺混雜這一命理難題,就可以更加得心應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