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相算命雲:上列測量五法。
業已全備。
而定貧賤富貴。
壽夭勞逸之形格。
茲因死亡風險。
傷殘牢獄。
疾厄刑克而定臨年測量之法也。
神彩爲第一重要。
即神脫。
神受。
神退。
神定。
神岔。
神愁之類是也。
氣色爲第二重要。
即黑色。
赤色。
白色。
慘色。
枯色之類是也。
厄年爲第三重要。
即九數七數之正厄。
各形加推之傍厄。
提早提後之應證厄之類是也。
部位爲第四重要。
即某部陷弱。
某部紋沖。
某部痕破。
某部受制之類是也。
性格爲第五之重要。
即變卦常態。
反其喜憂。
顛倒言語。
亂其行爲之類是也。
如五項內有三項應之。
則爲死亡無救。
其一項。
二項。
則有輕重之現實。
其最重者死亡。
次則風險。
又次則殘廢。
又次則血光傷痕。
其輕者牢獄。
其最輕者。
刑人丁。
破財富。
或痼疾流連也。
茲特分解如下。
一、神彩
凡神彩之變。
業已兇危。
加以氣色之受。
爲逆時令。
則死亡無更改矣。
如神彩之變。
加以厄年之運。
則九死終身之兇危也。
如神彩之變。
加以部位之陷。
則受大破敗。
毀其肌膚。
殘其肢體也。
如神彩之受。
加以性格之失常。
輕則風險之傷殘。
重則牢獄之困苦也。
二、氣色
凡氣色之愛。
而逆時令。
業已風險。
加以厄年之運。
則有死亡風險之現實。
輕亦傷殘破敗也。
如氣色之變。
加以部位之陷痕。
則主風險破敗。
傷殘大病。
輕亦刑人丁。
或牢獄拘留也。
如氣色之變。
加以性格之失常。
則主牢獄之災。
大病之厄。
血光之傷。
株累之禍也。
三、厄年
凡行厄年之運。
本主不吉。
而見驚險損失。
刑克冷退。
加以部位之陷痕。
則主失敗之波折。
驚險之逼迫。
輕則主疾厄流連。
株累牽制也。
厄年之運。
加以性格之失常。
則主誣攀之官非。
錯誤之損失。
顛倒之受屈。
親近之欺詐。
亦主血光跌打之災。
湯火之咎也。
四、部位
凡部位之陷痕。
本主駁雜損失。
官訟刑傷。
加以性格之失常。
則主方寸亂而妄爲。
外患之同室操戈。
內亂之覬覦暗害。
誤於健康之疾災。
疏虞防備之刑克。
而多不測之災厄也。
五、凡上列五項中。
有三項之憂已屬兇危至極。
如有四項之變。
當然死亡無救。
減輕而決斷之。
如有五項之變。
則爲屍身不全。
或爲死後遺累妻妾子女。
蓋因不隻亡身。
尚有滅門赤族之禍故也。
其一項二項。
則分某輕重而決斷之。
至於有好有不好。
則兩相乘除而加減之。
此爲活法之用也。
【本文由指迷居士發表於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