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相算命最準方法之目形、頭面、五來大全篇。《圖+文》

一、相目之形七則

1、秀而正

目秀主聰明而多才智。

即娟秀之謂。

然其形必端正。

故以秀而正。

方從正途上去。

其行孝弟。

其務清名。

其才智從正面上用。

如秀而不正。

則才偏自用。

智邪亂倫。

爲相法之忌也。

2、細而長

目形細則珍藏其神。

而不浮露也。

長則爲鳳目之形。

主大貴。

故麻衣有河日之說。

此司馬宣王之自顧其耳。

而與普基。

細而不長。

雖貴亦屬小品。

終非大器也。

故以細而長爲合格。

3、定而出

目定爲聚光充足。

而能發揚也。

凡目定者。

有遠志大志之兆。

充足者。

有精神大壽之兆。

加以發揚有威。

則事業能到達。

時機有遇合。

故以定而出爲合法。

定而不出。

雖有大志。

而終不遇合也。

4、出而入

目出而揚威。

人而斂神。

此言有才智而不露於外表。

以實踐爲用也。

如出而不入。

則有招嫉結怨之暗害。

以阻其現實。

故以出而能入爲合格。

不飄蕩而無偏好之瑕也。

5、上下不白

目形以黑多白少爲吉。

白多黑少爲兇。

故以目浮四白。

主兇死而失敗。

及刑人丁而孤苦。

如上浮白而下不白。

主心亂而奸貪。

如下浮白而上不白。

主自豪而妄舉。

故以上下不白爲合法。

6、視久不脫

目神以久視而神愈充爲吉。

愈久視而光咬潔有威。

其稟受之氣厚。

主壽而貴祿。

如視久而脫。

其光漸縮而怯。

其人心性不耐久。

亦壽弱祿少。

中道波折。

故以視久不脫爲合法。

7、遇變不耗

人處憂患之時。

而其形必變。

何況風險不耗其元神元氣乎。

此王守仁不得時而遇虎。

其形靜神定。

而如常態。

不耗神。

不變形。

後爲將相。

兼享盛名。

凡風險而不耗變者。

大貴之格也。

面相算命雲:眼目之形。

其法頗多。

尚不止此七則。

而看相以此七項。

爲包括各法之綱目。

其精微之處雖多。

兼並者亦不少。

此皆由團體推想。

兩執用中可也。

故其法僅二十四字。

而貧賤富貴壽夭。

吉兇禍福悔吝。

耿直公道。

險峻陰毒。

皆全備之矣。

此種相法。

可謂一字一珠。

至於柳莊衡真。

當愧死無地矣。

二、全身測量分數

頭面七分肢體三分

全身測量。

以非常計算。

頭面占非常之七。

由項而下全身占非常之三。

何以頭面不過非常之一。

反占七分。

其重要如此耶。

接頭爲諸陽之首。

百脈聚會之源。

故眼耳口鼻。

爲五臟五形之結晶。

全在乎上。

故項以下之肢體。

雖估非常之九。

而僅占三分,按手足號四肢。

肢者。

枝葉也。

缺乏爲資料明矣。

故賤人有貴掌之說。

可見大約。

又人斷手斷足。

尚能保全生命。

斷頭則無生命。

某輕重懸殊亦明矣。

三、頭面測量分數

目五分顴一分鼻一分額一分頦一分眉口齒耳共一分

各相學家皆以目爲重要點。

故有問貴在目之說。

主貧賤富貴。

壽夭勞逸。

剛柔死生。

全身精神系於此。

才智愚拙之代表也。

故占非常之五。

偉人無目。

則大事全失。

雖有師曠之聰。

亦不過一技而已。

其重要如此。

亦人立身之本也。

顴爲權也。

鼻爲財也。

故各占一分。

額爲前澤之餘業。

頦爲晚運之開場。

故亦各占一分。

其眉口齒耳。

亦屬細微之部份。

合而占一分。

此測量之輕重。

而爲相法之規矩準繩也。

面相算命雲:看相相法。

有測量身面之說。

此各家所無。

其法雖復雜。

而輕重自然清楚。

亦達靡之精萃也。

凡屬法家。

必有規矩準繩。

而別其輕重分數。

如重要點合格。

其輕處雖缺乏。

尚爲貧賤壽考之局也。

如重要點陷弱。

雖輕處美妙。

尚爲富貴夭弱之格也。

他書皆以獨自部位爲用。

真假不分。

輕重不查。

那裡是法家。

不過言理耳。

及盜虛名而已。

凡業風監者。

雖先明輕重之綱領。

次查真假之部位。

方爲合法。

四、看相五來總訣

如來有動神。

有靜神。

有入迷。

有入神。

有窮神。

五神足則見如來。

如來有法眼。

有慧眼。

有天眼。

有佛眼。

有肉眼。

五眼齊則見如來。

面相算命雲:看相系佛家之衣缽。

說明宗教者。

故開端曰如來者。

即佛號之謂也。

接神動爲智。

即賢愚之別。

是爲水體之機樞。

故曰動神爲第一。

動者。

動而無為也。

以用其智也。

神靜爲信。

即貧富之別。

是爲土體之機樞。

故曰靜神爲第二。

靜者。

靜而有守也。

以用其信也。

神出爲仁。

即貴賤之別。

是爲木體之機樞。

故曰入迷爲第三。

出者。

出而有懷也。

以用其仁也。

神入爲義。

即壽夭之別。

是爲金體之機樞。

故曰入神爲第四。

入者。

入而有安也。

以用其義也。

神窮爲體。

即剛柔之別。

是爲火體之機樞。

故曰窮神爲第五。

窮者窮而有通也。

以用其禮也。

其神有五。

內而金木水火土。

外而仁義禮智信。

用而爲生抑制化。

故各合其形。

而利其用。

相生相化。

則貧賤壽考。

不合其形。

而礙其用。

相克相制。

則富貴夭兇。

故僅二十四字。

應有盡有。

一成不變。

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之學說。

不能明其妙用。

如不明河圖洛晝術數之原理。

不能合其原則。

又按法眼者。

正也。

主誠厚耐久。

耿介心平。

慧眼秀也。

主聰敏多管。

機巧閉塞。

天眼聚也。

主壽考康寧。

博今通古。

佛眼慈也。

主仁義爲用。

品德爲懷。

肉眼豐也。

主根基淳樸。

子孫昌達。

故以五神足而見如來。

五眼全而見如來。

是爲完人之義也。

此看相之開端言神。

其次言目。

又其次言測量。

繼則言五神五眼。

而列首章。

其大綱全系乎此也。

【本文由指迷居士發表於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