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祖脈即內屬十二層樓。
爲大腦督脈之經過系。
上至發際。
下至天庭。
爲上停之正部。
其地外屬於腦海之督脈。
內屬咽喉之氣管。
而爲內因之本病。
關乎七情之傷。
而應神經病。
如有黃明紫潤之氣色。
其人神經清而無傷。
邪氣充足。
加以現實順遂。
家庭安全。
如有黑黯枯滯之氣色。
其人環境惡劣。
事業失敗。
憂慮鬱結。
邪氣損傷。
此死期將至。
如黑黯枯滯。
下至印堂者死。
如發現白慘之浸色。
主刑傷人丁。
悲傷過度。
鬱結煩亂。
而爲大疾厄。
如發現紅赤如火燒之氣色。
主官非牢獄。
憤慨不平。
主沉疴宿疾。
拖延而死。
如發現黑慘加塵點之氣。
或赤慘如朵雲之氣。
皆名雜花。
幾色凝結於一部。
其人神經損傷。
失其常度。
而應癩狂昏債。
失聰減智之病也。
二、祖氣內應乳部之相通系。
某地在鬢發之曲突處。
兩額角之間也。
上至發際。
下至邊城。
爲左右幹部之側。
是爲內因外因之病。
蓋內因主憂慮之遠謀。
利害之顧忌。
以成其疾。
外因主六淫之瘟疫以爲病。
某地發現黃明紫潤之氣色。
其人境遇亨吉。
現實順利。
流通之財日增。
喜因之信常至。
故心和氣平。
身強祈安。
而無病苦。
如發現青浮滑膩之氣色。
其人有外務之妨礙發作。
近因之憂慮音訊。
主失眠驚悸之疾。
如發現黑黯慘滯之氣色。
主刑父母之孝服。
或刑重要人丁。
先有冷退之耗費。
而轉成內因征忡之疾。
如橫過印堂。
亦爲因而項現實而病死。
或爲誤於藥餌而死。
如發現黑黯慘滯。
而加浮膩之光。
此爲暫時發作之瘟疫暴病而死。
如浮光一線。
窄而不寬。
尚不至危。
不過反覆久病耳。
三、靈合即原名印堂。
在兩眉絕對之中心。
內屬心臟之正系。
五行屬火。
是爲片面之君主。
故上篇命之曰元首。
如現紫潤之氣色爲雜色。
主大吉而見喜慶。
如發現黃明之氣色亦爲雜色。
主次吉而進財祿。
如兒紅赤之氣色。
則爲風險之現實。
立見死亡之災厄。
及有因失敗而自隘自刎。
如發現青膩浮滑之氣色。
主隱憂之病症。
因損失而動氣質。
如發現黑黯枯滯之氣色。
是爲水來克火。
主大病災。
而至不治之症。
其人雖無病。
如發現黑慘枯滯之氣色。
亦主死亡不治之症。
或爲飛災橫禍。
牢獄桎梏之例。
又因其災害悲憤交集傷神而死。
此爲重要之第一也。
四、前衛即由天庭起。
下至中正止。
在印堂之上。
屬心包絡之正系。
爲外因之本病。
見脹瞞煩悶痞塞抽痛之例。
蓋即心之華蓋。
而與兩脇之骨相交也。
有雲心痛者非也。
蓋即心包絡之氣痛也。
此地有黃明紫潤之氣色。
其人主進職得權。
常人主進財獲利。
如現青浮滑膩之氣色。
主煩悶嘔吐之疾。
而有暖嘖便噎之病。
如現黑慘黯滯之氣色。
主瘟疫厲氣之痛症加以損失顧忌。
氣逆上沖。
則爲不治而死。
如有紅示之氣色。
主溫熱上蒸。
抽筋痞塞。
而轉風浮於外之疾。
則爲危症不治之例。
次亦重病也。
五、天門即兩額角之地。
上至邊城。
下至眉棱。
上爲乳部之經過系。
下爲兩腋之連帶系。
是爲外因之病。
而暫時發作居少數。
蓋女子則爲陽明之機樞。
男子則爲厥陰之機樞。
故傳經不過。
必至死亡之災厄。
此地有黃明紫潤之氣色。
主外庫之財源頗豐。
流通之貨物頗遂。
當然無病厄。
如現滑膩紅赤之氣色。
主病而不危。
以及有不稱心之損失。
如現黑慘黯枯之氣色。
則應瘟疫暫時發作之暴病。
見抽筋拘彎。
閉竅氣阻之例。
或爲霍亂之症而死。
故麻衣有雲。
三天亮暗。
病白晝來。
言爲六淫不正之氣盛行。
而患瘟疫之危症。
三天者。
即天庭與兩天門也。
六、命門即聽官之耳突也。
醫學則爲頰車之後。
內屬大腎之正系。
蓋其部位如耳之門。
不寫後天之命根。
故曰命門也。
爲內因病居多。
外因病居少。
此部爲人壽徵之考驗處。
再突高者。
其人必壽。
當至耋耄之年。
耳突低者。
其人壽弱。
當爲三十以上。
五十以下。
加平而無耳突者。
其人不能成立。
古規律不能滿三十歲而死。
餘考刻下無耳突而平者。
難滿十二歲而死。
可見先後之時代不同。
古今各異也。
按腎爲後天之元氣。
故應人之壽根也。
如其地有青黯而枯之氣色。
則其人有酒色過度。
縱欲戕賊。
發現腎弱腰痛。
夢遺滑精之疾。
如發現紅赤躁膩之氣色。
則其人患情欲不遂之疾。
以及膀胱不化。
五淋白濁之疾。
如發現黑慘不潤之氣色。
是爲腎絕之危症。
沉疴不治而死。
或爲暫時發作之脫陽暴厥而死。
此地以黃知道瑩紫潤各氣色爲吉。
是爲腎氣健全。
而無病苦也。
七、交關原名三陽。
即上眼皮之全部。
內爲肝肺相連之連帶系。
爲內因外因之病。
其地半金半木。
而爲上升下降之地。
幾人憂思過度。
則傷其肺氣。
而不下降爲病。
震怒過餘。
則傷其肝氣。
而不上升爲病。
故發現黃明紫潤之氣色。
主喜慶。
及旺人丁於女之例。
如發現青潤自瑩之氣色。
亦主安全而亨吉。
如發現紅赤枯膩之氣色。
主患噎氣使塞。
咳嗽氣緊之疾。
以及風泄於外。
火淫於內之病。
如發現黑慘之氣色。
則爲金氣不下降。
木氣不上升。
氣機停滯。
血輪中止。
此爲兩絕之症。
故危而不治。
麻衣有雲。
黑掩太陽。
盧醫莫救。
即此交關之黑色也。
一主刑於女而動氣質起病也。
八、寶倉原名人中。
即鼻準下之溝洫流通處。
內屬胃腑之正系。
爲外因之病。
其地爲人之倉廩積聚之所。
谷氣命根之源。
後天之脈。
資生於胃故也。
其部位多系痛症。
又多系腹部之疾。
如發現青滯枯膩之氣色。
乃肝木克胃土也。
主患氣痛痞脹。
上嘔下痢。
濕氣阻塞之疾。
亦能至危症不治也。
餘每見男子有青滯枯膩之氣色。
而有每月發作之痛經病。
及差前錯後之無生育。
又有紅崩白帶之症瑕病。
輕則三年五年之拖延。
重則終身萎弱而至死也。
如發現黑黯塵滯之氣色。
則爲胃土不制水也。
而水氣上泛。
便噎消瘦。
腳腫腰腫之類。
均屬危症至死。
則又分何時令司事。
如冬之水令現黑滯氣。
則病重而可救。
現青氣堵滯則死。
雖無病亦暫時大病而死。
此爲人浮時症。
誤於醫藥者亦多。
如奉之木令。
現青滯氣則病重而可救。
現黑氣黯滯則死。
雖無病亦暫時大病而死。
此爲贏弱病疾。
誤於醫藥者尤多。
如豆之火令。
秋之金令。
發現青黑三色。
均爲大病災而有救。
不至危絕也。
此地以黃明紫潤白瑩爲雜色。
而無病苦也。
九、命符在兩口角。
原名食祿二倉也。
內屬大小腸之連帶系。
亦爲大小腸之應證系。
左爲大腸。
右爲小腸。
爲外因之本病。
如發現青浮滑膩之氣色。
主濕氣凝滯少腹疼痛之疾。
如發現紅燥焦枯赤絳之氣色。
主患火結便血。
以及腸瘀腸痕之疾。
惟冬之水令。
現黃黯不潤之氣色。
應死亡不治之疾厄。
其大小腸已絕故也。
蓋黃爲洋氣。
其部位屬水。
大小腸爲河流通達之地。
土爲阻塞抑制之器。
即克其水星之部位。
又克其夏季之水令。
此爲重克。
故可至死。
其春夏秋二時亦無風險。
不過疾災流連時日而已。
如有黑慘之氣色。
亦主大病厄。
而春夏二令。
可危亡不治。
秋冬二令可救。
而病災延伸耳。
十、天真即兩眼之鳥珠。
靈晶垣。
及瞳人。
此爲子腎之經過系。
主內因之病居多。
外因之病居少。
一爲命門之真火。
一爲膀胱之真氣。
即醫家謂之爲君相二火是也。
有氣無質。
其部變幻不常。
爲人之生死關鍵。
其中分四種。
第一日神脫。
其神含淚無光。
此爲死亡之牒兆。
第二曰神退。
其烏珠段素日退進一層。
此爲死亡之證據。
其三日神定。
其神凝滯而模糊怒視。
此爲死亡之應征。
其四日神變。
其神忽變而失常度。
此爲死亡之景象。
按此四者均纖細。
而不容易識別。
非細心研討。
則不能分出細則。
蓋失常而異於素日之方式。
方爲的確也。
其中又分三則。
其一爲久病之眼神。
其二爲暫病之眼神。
其三爲末病之眼神。
如發作上列四項。
皆爲死亡之災厄。
其部爲後天之機樞故也。
是爲死亡之重要部位。
其細則詳載於風險篇中。
十一、命宮即印堂之下。
山根之上爲腎絡。
督脈之經過系。
爲正肋少肋交聚之地。
爲亶中與膈膜兩交之應證系。
主後天之遺留病。
凡父母有何種疾病。
則子女繼受何種疾病也。
半爲內因之遺傳病。
半爲外因之腎氣病。
如真火健康。
而不蒸化。
如膀胱有力。
而不傳送。
應有遺精氣餒之後天病。
又有脾土不充。
清濁不別。
膽氣不化。
運輸不力。
應有痞塞皰塊之後天病。
故小兒遺溺之腎氣缺乏。
則有青筋表露橫於命宮。
否則有腎氣痛之病。
成年。
濕氣之凝聚爲災。
則有黯滯浮露於命宮。
如有黑而枯色。
赤而慘色。
皆爲死亡不治之病。
或爲縱欲之亡陽。
又有二十歲以上。
三十歲以下之水火兩脫而死。
此等危症。
醫家多以年壯而側重之。
致使死亡不救他。
不管已病末病。
皆一體而論之可也。
如有青浮滑膩之氣色。
則有憂思疑慮。
失眠傷陰之病。
命宮皆以黃明紫潤白瑩之氣色。
方爲安全無病苦也。
【本文由指迷居士發表於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