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易學簡論八字中的常理和易理–《90》案例分享
導師:張永紅
弟子:王俠整理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聽人說,某人總是不按『常理』出牌。
也就說明,在人們心目中,總是存在著一種大家公認的行為準則。
於是,人們便把這種符合事物常態發展與運行軌跡的準則,成為『常理』;但是,事物永遠都處於變化中,任何常態的維持,始終都隻是暫時的、相對的。
因此,作用事物運動的『變理』也就應運而生了。
就命理而言,這種『常理』與『變理』的運用,也就會頻繁發生。
比如:幹支,十神,五行,沖、合,節令,旺衰等等都始終廣泛存在。
比如:就幹支而言,天幹主動,地支主靜,這是常理;但是,遇到沖合就靜而不靜了,動而不動了,這就是變理。
就旺衰而言,得令者旺,失令者衰,這是常理;但是,失令者多而聚,就轉弱為強了,這就是變理。
就十神而言,傷官為是非、口舌官非,屬於常理;但是傷官為喜用,或者為忌,有制化反而是才華、謀略的象征,這就是變理。
食神為善,為口福,這是常理,但是食神多見,或者為忌,則食神變傷,具有了傷官的特性。
如此等等,不過,最為核心和基礎的,還是五行的生克變化之中的『常理』與『變理』,因為,它是整個命理學的根本與靈魂。
其常理就是,人們熟悉的五行生克法則,或者稱為五行流變原則,是相生關系: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但只要稍微深入接觸一些命理書籍,就會經碰到不少的五行生克『變理』的經典論述。
比如:『木賴水生,水多木漂;』等等。
其實質,就是由於量變,導致質變;強弱對比勢力發生了轉換。
這就是假生為克的道理。
下面我給大家通過一個案例講解一下
乾:癸醜 甲子甲申庚午
日主甲木自坐殺地,得年幹癸水印綬通根子醜生之,又得月幹
甲木之助,雖地支無根,但是縱觀全局,非但不弱,反而日主偏強。
年月子醜半會水局,子申半合拱水生日主,出現水旺木漂的現象。
局中時幹殺星通根日支有力,克制月幹比劫又生印,使印綬更旺。
人生的路上又遇95年乙亥流年,大運進入辛酉,亥子醜三會水局,酉醜拱殺生印綬,水多水旺而木漂,命主會發生兇災橫禍。
實際命主此年發生車禍,死裡逃生。
中天易學思維:此命的災星點,在癸水。
月旺相有正根,當為23歲左右有災難。
總結:局中日主無根,而印綬太過太旺時,就會出現母旺子衰的結果,這就是所謂的生多為克。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局中再出現七殺,使
印綬更加旺相,那生多為克的危害就更大。
同時,更要注意變理之中還有變理,變中有變,不能忽略;比如,三者為眾,地支三重就主多,屬於易學共識。
因為,易學上認為,三生萬物,人們常說『三人為眾』,就為多,就是這個道理,易理就是常理,易學就是生活,最高深的道理來自生活,看易學典籍最好把理論和生活緊密的結合起來,才能有大的提升和飛躍!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庚子流年己醜月丁醜日王俠於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