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相算命:部位輕重法要訣大全篇。《圖+文》

看相算命曰:正厄。

傍厄。

應證厄。

前已詳載於量壽要訣中。

此章復言其正受應受者。

即氣候相應。

五形相推。

定而不定。

不定而定也。

凡瘦露者。

有提早二年三年之法。

厚和者。

有提後二年三年之法。

其格式奇凸異凹。

或外濁內清。

或內濁外清。

又從反加而推論之。

逆其氣候而反用之。

其現實多應驗於此。

即時令有超神接氣。

陽順陰逆之法故也。

餘考人之生死大厄。

風險破敗。

刑傷疾苦。

多應厄年。

不爲無因。

故分正受其氣候。

應受其形質。

女格亦同上列之法也。

蓋女子三數之應。

乃震卦長男之氣也。

男子二年之應。

乃坤體太陰之氣也。

茲將詳明其原理與用法。

以備采取而用之也。

看相算命曰:部位第一法。

爲風後氏監定。

即流年運限圖。

九十九個部位。

乃天不滿東南。

地不滿西北。

故缺一部。

而用印堂代之。

千古以此爲定法。

末更改也。

此爲運限之用。

包括吉兇禍福。

壽夭勞逸各項也。

然地點錯誤猶多。

而柳莊則有意顛倒其先後。

混亂其緊要。

而無輕重之分。

又無網領之用也。

餘考部位輕重法。

古人知之而不詳言。

多守秘而不宣。

好學者。

反覆深求。

亦有蛛絲馬跡。

茲將經歷的確。

辨別摘錄如下。

其未經考證。

而無應驗者。

以待後之拙劣。

而補其缺乏可也。

一、兩耳之運十四年。

由一歲起。

至十四歲止。

以天城之二歲四歲。

人輪之十歲十一歲。

爲第一組。

雖部位不佳。

而運亦安全。

如部位厚收。

而運爲上上吉。

天廓之一歲二歲。

天輪之八歲九歲。

爲第二組。

其部位陷弱而紋。

主刑人丁而運亦顛簸。

如部位豐隆而厚。

其運安好而爲上中吉。

地廓之五歲六歲七歲。

地輪之十二歲十三歲十四歲。

爲第三組。

其部位尖薄而紋。

主疾病及刑克。

而運亦不吉。

其部位垂珠而朝。

主智敏及衣祿。

而運亦小吉。

以第一組好則倍吉。

不好亦往常。

第二組好則次吉。

不好亦減等。

第三組好則小吉。

不好則倍兇。

此爲初運之第一段。

盛時從上列之法。

亂世反此而用之。

逆其氣候故也。

二、南嶽之運十四年。

由十五歲起。

至二十八歲止。

以南嶽十六歲。

天庭十九歲。

司空二十二歲。

中正二十五歲。

印堂二十八歲。

爲第一組。

其部位陷弱而紋。

爲減等之往常。

其部位豐隆突奇。

爲加倍之亨吉。

火星十五歲。

日角十七歲。

輔角二十歲。

邊城二十三歲。

丘陵二十六歲。

爲第二組。

其部位陷削而痕爲減等之不吉。

其部位豐隆高突。

爲進機之初階。

以月角十八歲。

輔角二十一歲。

邊城二十四歲。

塚墓二十七歲。

爲第三組。

其部位薄削陷弱。

爲加倍之不吉。

其部位豐隆奇突。

爲逼迫之亨吉。

此爲亂世之法也。

如亂世則第一組爲第三組。

第三組爲第一組。

完全相反而逆用之。

加在不盛不衰之間。

或治亂混合過渡之時。

則以第一組爲第二組。

第二組爲第三組。

第三組爲第一組。

此爲順次相推之法。

故不合上列二法。

又兼以厄年部位二法合用可也。

三、兩眉之運六年。

由二十九成起。

至三十四歲止。

以山林二十九歲。

繁霞三十三歲。

爲第一組。

其部位濃亂缺乏。

爲駁雜之往常。

其部娟秀細長。

爲新奇之興旺。

紫炁三十二歲。

彩霞三十四歲。

爲第二組。

其部位粗濃散亂。

爲減等之不吉。

其部位清奇有勢。

爲減等之亨吉。

山林三十歲。

凌雲三十一歲。

爲第三組。

其部位粗濃散亂。

爲加倍之不吉。

其部位娟秀細長。

爲往常之小吉。

此亂世之法也。

如衰性則第三組爲第一組。

第一組爲第三組。

完全相反而推論之。

假如於盛衰之間。

治亂混合之際。

則順次減用以推論之可也。

設有不合。

則用提剛提後之法亦可也。

四、兩目之運六年。

由三十五歲起。

至四十歲止。

以中陽三十七歲。

中陰三十八歲。

爲第一組。

其部位清潤充聚。

爲加倍之亨吉。

其部位濁淡缺乏。

爲安逸之駁雜。

以太陽三十五歲。

少陽三十九歲。

爲第二組。

其部位清潤充聚。

爲減等之亨吉。

其部位濁浮缺乏。

爲冷退之損失。

以太陰三十六歲。

少陰四十歲。

爲第三組。

其部位清潤充聚。

爲顛簸之小吉。

其部位濁淡缺乏。

爲加倍之風險。

此亂世之法也。

如亂世則以第一組爲第三組。

第三組爲第一組。

完全相反而推之。

如界於盛衰之間。

治亂之際。

則順次減等而用之可也。

五、中嶽之運十年。

由四十一歲起。

至五十歲止。

則以山根四十一歲。

壽上四十五歲。

準頭四十八歲。

爲第一組。

其部位豐隆聳幹。

爲加倍之興旺。

財庫最旺也。

其部位低弱陷痕。

爲刑克之冷退。

財星見耗也。

以光殿四十三歲。

年上四十四歲。

左顴四十六歲。

廷尉五十歲。

爲第二組。

其部位豐隆勻配。

爲乘時之小發。

減等之旺也。

其部位低陷不勻。

爲枝節之遺累。

糾紛損失也。

以精舍四十二歲。

右顴四十七歲。

蘭臺四十九歲。

爲第三組。

其部位豐隆勻配。

爲走險之小發。

安逸成功也。

其部位低陷不勻。

爲波折之大敗。

反覆大損也。

此爲亂世之法。

亂世反用。

界於盛亂之間。

則順次減用可也。

六、人中之運十年。

由五十一歲起。

至六十歲止。

則以人中五十一歲。

食倉五十四歲。

水星六十歲。

爲第一組。

其部位深長厚仰。

爲安全之上祿。

其部位窄短薄曲。

爲疾厄之小阻。

以仙庫五十二歲。

祿倉五十五歲。

法則五十六歲。

五十七歲爲第二組。

其部位刁滑紋長。

爲顛簸之中祿。

其部位減弱紋短。

爲災厄之刑克。

以仙庫五十三歲。

虎耳五十八歲。

五十九歲爲第三組。

其部位刁滑豐隆。

爲減等之小亨吉。

其部位薄削陷弱。

爲牽制之大苦楚。

此亂世之法也。

如亂世反此推論之。

假如於盛衰治亂之間。

從順次減推之法也。

七、承漿之運八年。

由承漿六十一歲起。

至歸來六十八歲止。

則以承漿六十一歲。

地庫六十三歲。

金縷六十六歲爲第一組。

其部位豐隆寬突。

爲安全之大旺。

其部位單薄陷削。

爲冷退之次弱。

以地庫六十二歲。

鵝鴨六十五歲。

歸來六十八歲爲第二組。

其部位豐隆寬突。

爲顛簸之亨吉。

其部位單薄陷削。

爲刑克之受制。

以陂池六十四歲。

金縷六十七歲。

爲第三組。

其部位豐隆寬突。

爲往常之小吉。

其部位單薄陷削。

主孤苦之憂慮。

此亂世之法。

其他如上列之法可也。

八、歸來之運七年。

由六十九歲起。

至七十五歲止。

則以地閣七十歲。

頌閣七十一歲爲第一組。

其部位豐隆寬突。

爲加倍之亨吉。

其部位單薄陷窄。

爲減等之不吉。

以歸來六十九歲。

奴仆七十二歲。

腮頤七十四歲。

爲第二組。

其部位豐隆寬突。

爲減等之亨吉。

其部位單薄陷窄。

爲缺陷之冷退。

以奴仆七十三歲。

腮頤七十五歲。

爲第三組。

其部位豐隆寬突。

爲顛簸之小吉。

其部位單薄陷窄。

爲憂慮之寒苦。

盛衰亦如上列之法也。

九、地支之運二十四年。

由七十六歲起。

至九十九歲止。

則以子午卯酉之八年。

爲第一組。

辰戍醜末之八年。

爲第二組。

寅申巳亥之八年。

爲第三組。

其輕重之加減。

盛亂之用法。

均如上列也。

【本文由指迷居士發表於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