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算命論偏印
夫偏印者亦稱倒食,沖財神之謂也;一名『吞啖煞』。
用財神大忌見之,用食神亦忌見之。
倒食者,如甲見壬之類。
如甲見丙爲食神,能生土財;然壬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所謂甲用食神,大忌見之。
凡命中帶此二者,主福淺壽薄。
又見庚爲七殺,得丙丁火制之,怕見水,反爲禍矣!凡命中犯此者,猶尊長之制我身,不得自在也。
作事進退悔懶、有始無終、財源屢成屢敗、容貌攲斜、身品矮小、害怕心慌,凡事無成也。
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此命己亥日,己臨亥上,身弱於亥;加以亥卯未木局克身,年月時透出三丁食己。
幼年行北方運,賴火生土,身猶旺;纔交乙巳運,爲己之七殺,引出亥卯未木局,歲運癸亥,所以死矣!此命非但倒食七殺之禍,而癸亥年與生殺壞印之說同義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此命甲戌日,甲見丙食神,生於正月,甲木旺,身與食神俱旺,本是貴命;不合時上壬申,壬水傷其丙火,申金沖其寅木;又申中有庚七殺,所以利名無成。
行己巳運金生之地,見庚子年;庚金爲七殺,又見子水,壽終正寢。
《論劫財》
亦名『逆刃』,如乙見甲爲劫財。
乙以庚爲夫,見丙克庚,故克夫;男命則克妻。
五陽見五陰爲敗財,主克妻害子。
五陰見五陽爲劫財,主破耗、防君子,不克妻。
乙以戊己爲財,甲見奪己壞戊;丁以庚辛爲財,丙能奪辛破庚;類如此也。
兄見弟,弟能敗兄之財,奪兄之妻。
弟見兄,兄能劫弟之財,而不敢取弟之妻。
財者,人之所欲,方令弟兄見之,多有爭競,如夷、齊能幾人。
男命見劫財多克妻,女命見傷官多克夫。
此極論也。
【本文由指迷居士發表於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