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格之忌:
1、梟神奪食
《三命通會》論食神曰:『食神大忌偏印為倒食,主為人有始無終,容貌欹邪,身材瑣小,心性局促,多愁無成。
假如甲見丙為食,柱中有壬作甲木偏印,克制丙火不能生戊土,不能制庚金,使甲木受制退財,豈不窘乎?
』
《元理賦》雲:『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一行》雲:『五行休廢,遇奇救,災禍必輕。
四柱消息值平和,福德增重。
若逢倒食之神,決主財多耗散』
《壺中子》雲:『食神嫌倒,爭啜爭哺,忽並臨之,乏漿乏乳。
有餘則食前方丈,不足則簞食豆羹』
食神乃進氣,可以暗合官印,可以生出財星,而梟神專門克制食神,必然失官失印失財,嚴重者失壽,因食神亦主壽。
食神所代表的一切吉利內涵,都會因被奪而減少、喪失。
故梟神最忌。
2、傷官濁食
經雲:食神重見,變為傷官,令人少子,縱有或帶破拗性。
又不可入墓,即是傷官入墓,住壽難延。
食神乃吉神,如品學兼優之少年,卻被傷官之壞孩子所染,吉性大失,如黑白相交,白者失其白,但此格不作大兇,身旺依然略有所成,身弱則兇性加重。
蓋因此二者皆為竊氣,身弱則耗竊。
潛在的條件是:身弱,必須見傷官而且顯透,食不透而傷透者最驗。
3、食神見官印
陽食神暗合官星,陰食神暗合印綬,本可虛邀,故不喜明見官印,見之則易失大格風范,但不可一見此皆曰無成,亦有大富貴者,蓋食神見官印,則唯官印馬首是瞻,格局高低則取決於官印之程度深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