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道
欲識三元萬法宗,先觀帝載與神功。
原註:天有陰陽,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隨時顯其神功,命中天地人三元之理,悉本於此。
白話解釋:天道講的是天幹,天幹主外,主動,用事之神在天幹方顯其效,就好比一個人要做一件大事就必須要別人看到,讓別人認可。
要想知道三元《天元,地元,人元》萬法《一切事物》的道理,首先要觀察陰陽五行《自然界的力量》。
二、地道
坤元合德機緘通,五氣偏全定吉兇。
原註:地有剛柔,故五行生於東南西北中,與天合德,而感其機緘之妙。
賦於人者,有偏全之不一,故吉兇定於此。
白話解釋:地道講的是地支,地支主內,主靜,為一個人的根據地《實力》,用神在天幹的旺衰完全取決於地支對他的作用。
坤元為地支,為天幹的根氣,需要機緘流通,即天幹為用,地支要相生相幫,天幹為忌,地支要相克相泄。
四柱中最旺和最衰《或沒有》的五行可以斷一個人的吉兇。
南方為火,北方為水,西方為金,東方為木,中心為土,觀一個人的命局應該同時參考這個人的出生地。
三、人道
戴天覆地人為貴,順則吉兮兇則悖。
原註:萬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
其有吉兇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
白話解釋:人道講的是地支藏幹,也叫人元。
天幹地支要相互幫扶克制。
天幹為用地支支撐,地支為用天幹幫扶。
順應命局用神《精神,所用的人或事物》則吉,逆向命局用神就為兇。
四、知命
要與人間開聾聵,順逆之機須理會。
原註:不知命者如聾聵,知命於順逆之機而能理會之,庶可以開天下之聾聵。
白話解釋:不知命的人如同聾聵,懂命理的人知道什麼時候該奮鬥,什麼時候該執著,什麼時候應該適可而止,什麼時候該忍讓。
這就是懂得順逆的道理。
五、理氣
理承氣行豈有常,進兮退兮宜抑揚。
原註:闔關往來皆是氣,而理行乎其間。
行之始而進,進之極則為退之機,如三月之甲木是也;行之盛而退,退之極則為進之機,如九月之甲木是也。
學者宜抑揚其淺深,斯可以言命也。
白話解釋:斷命要分清五行的整體氣勢。
該扶則扶,該抑則抑。
旺極反衰,衰極反旺。
這是物極必反,五行顛倒妙用的道理。
六、配合
配合幹支仔細詳,定人福禍與災祥。
原註:天幹地支,相為配合,仔細推詳其進退之機,則可以斷人之禍福災祥矣。
白話解釋:觀察某一個天幹或地支的旺衰,要配合相鄰的幹支生克來看,才可以斷一個人的禍福與災祥。
七、天幹
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
原註: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秉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秉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
白話解釋:丙火猛烈,欺霜傲雪,至陽至剛;癸水柔弱,滋潤萬物,至陰至柔。
有關十天幹的屬性,大家可以參考《窮通寶鑒》一書,所以不再詳述。
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
原註:五陽得陽之氣,即能成乎陽剛之勢,不畏財殺之勢;五陰得陰之氣,即能成乎陰順之義,故木盛則從木,火盛則從火,土盛則從土,金盛則從金,水盛則從水。
於情義之所在者,見其勢衰,則忌之矣,蓋婦人之情也。
如此,若得氣順理正者,亦未必從勢而忘義,雖從亦必正矣。
白話解釋:這裡講的是從格。
命局陽氣《火》盛,再得陽氣,要順從陽氣,最怕財殺來犯旺。
陰盛從陰也是這樣的道理。
八、地支
陽支動且強,速達顯災祥;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年。
原註:子、寅、辰、午、申、戌,陽也,其性動,其勢強,其發至速,其災祥至顯;醜、卯、巳、未、酉、亥,陰也,其性靜,其氣專,發之不速,而否泰之驗,每至經年而後見。
白話解釋:陽支子、寅、辰、午、申、戌,主動,而且較強旺,逢沖則動,災祥立刻顯現。
陰支醜、卯、巳、未、酉、亥,主靜,藏幹比較專,災祥顯現稍緩。
生方怕動庫宜開,敗地逢沖仔細推。
原註:寅、申、巳、亥生方也,忌沖動;辰、戌、醜、未四庫也,宜沖開。
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閑也。
須仔細詳之。
白話解釋:生方指寅、申、巳、亥長生之地,其氣雜,如果沖克《指藏幹本氣雜氣相互沖克》很可能會兩敗俱傷。
四庫指辰《水庫》、戌《火庫》、醜《金庫》、未《木庫》四方之土,如果天幹用神喜土,適合重開。
如果天幹隻得一庫根,逢沖就會使地支餘氣盡傷,隻餘土的本氣。
四敗指子、午、卯、酉帝旺之地。
其氣專一,相沖看其旺衰,並不是金能克木,木旺的時候也可以反克金;沖能破合,合也可以破沖。
支神隻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
原註:沖者必是相克,及四庫兄弟之沖,所以必動;至於刑穿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不動之異。
白話解釋:這句話寫的十分經典。
許多人論命,喜歡用刑和穿,其實是不懂五行真滴。
沖而有動,四柱地支中某個宮位逢沖,這個宮位代表的人或事物必有動向;而刑和穿其實本身就是一種生克關系,大可不必執意專論刑穿。
暗沖暗會尤為喜,彼沖我兮皆沖起。
原註:如柱中無所缺之局,取多者暗沖暗會,沖起暗神,而來會合暗神,比明沖明會尤佳,子來沖午,寅與戌會午是也。
是日為我,提綱為彼;提綱為我,年時為彼;四柱為我,運途為彼;運途為我,歲月為彼。
如我寅彼申,申能克寅,是彼沖我;我子彼午,子能克午,是我沖彼。
皆為沖起。
白話解釋:四柱中缺陷的多,停勻的少,四柱中火土旺金水必然缺少。
四柱本身沖克為明沖,歲運沖克命局為暗沖,宜沖不宜沖需深究命局喜忌。
別人沖我,我沖別人,別人再去沖別人,誰旺誰衰就要分析五行的源頭和流向。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神沖旺旺神發
原註:子旺午衰,沖則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沖則午發而為福。
餘仿此。
白話解釋:旺支沖衰支會使其根氣盡失,而衰支沖旺支隻會觸其怒性,使旺支更旺。
九、幹支總論
陰陽順逆之說,《洛書》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執一。
原註:陰生陽死,陽順陰逆,此理出於《洛書》。
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為泄氣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為死哉?
凡此皆詳其幹支輕重之機,母子相依之勢,陰陽消息之理,而論吉兇可也。
若專執生死敗絕之說,推斷多誤矣。
白話解釋:這裡是告訴我們斷命一定要按照生克制化原理,不要執迷於生旺死絕十二宮之說。
天地順遂而精粹者昌,陰陽乖悖而混亂者亡。
原註:不論有根無根,俱要天覆地載。
白話解釋:局中用神一定要天覆地載,才能發揮作用。
用神有喜神相助者吉,用神被忌神破壞者兇,歲運同論。
天全一氣,不可使地德莫之載。
原註: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為地不載。
白話解釋:天幹都是同樣的五行,地支一定要有根,否則隻是虛象。
一定要地支之氣上升,天幹之氣下降,才能流通生化,得到富貴。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
原註:寅卯辰、亥卯未而遇甲庚乙辛,則天不覆。
然不特全一氣與三物者,皆宜天覆地載,不論有根無根,皆要循其氣序,幹支不反悖為妙。
白話解釋:地支有三會局,一定要天幹引動,否則形同虛設。
太過強旺的五行,隻能順而不能強制,否則兇禍不淺。
陽乘陽位陽氣昌,最要行程安頓。
原註:六陽之位,獨子、寅、辰為陽方,為陽位之純。
五陽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陰順安頓之地。
白話解釋:正格四柱調侯,陽氣盛喜得陰而中和,要行運配合不悖。
陽乘陰位氣盛,還須道路光亨。
白話解釋:正格調侯,陰氣盛同樣喜得陽,要行運配合順暢。
原註:六陰之位,獨酉亥醜為陰方,乃陰位之純。
五陰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陽順光亨之地。
地生天者,天衰怕沖。
原註:如丙寅、戊寅、丁酉、壬申、癸卯、己酉,皆長生日主,甲子、乙亥、丙寅、丁卯、己巳,皆自生日主,如主衰逢沖,則根拔而禍更甚。
白話解釋:地支生天幹為用,日主不得令,少幫扶,最怕沖克,沖克則根拔而有禍。
天合地者,地旺喜靜。
原註: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類,皆支中人元,與天幹相合者。
此乃坐下財官之地,財官若旺,則宜靜不宜沖。
白話解釋:天合地《天幹與地支本氣相合》,如丁亥,丁火與地支壬水相合為用,一定要地支旺盛,不宜沖克。
甲申戊寅,真為殺印相生;庚寅癸醜,也作兩神興旺。
原註:兩神者,殺印也。
庚金見寅中火土,卻多甲木,而以財論;癸見醜中土金,卻多癸水,則幫身,不如甲見申中壬水庚金、戊見寅中甲木丙火之為真也。
白話解釋:甲申《柱中水旺》戊寅《柱中火旺》,可看作殺印相生。
庚寅《四柱木旺》當以財論,癸醜《四柱金水旺》也可以幫身。
上下貴乎情協。
原註;天幹雖非相生,宜有情而不反背。
白話解釋:這裡講的還是幹支配合,用神不能傷,忌神不可助。
左右貴乎同志。
原註:上下左右,雖不全一氣之物,須生化不錯。
白話解釋:天幹為用左右《鄰幹》要輔助,地支也是同理。
始其所始,終其所終,富貴福壽,永乎無窮。
原註:年月為始,日時不反背之日地為終,年月不妒忌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於時支,有所歸者,為始終得所,則富貴福壽,永乎無窮矣。
白話解釋:四柱生克得宜,五氣流通,不偏不枯,未有不富貴的道理。
十、形象
兩氣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原註:天幹屬木,地支屬火,天幹屬火,地支屬木,其象則一。
若見金水則破,餘仿此。
白話解釋:二人同心,強之以極,可順不可逆。
昆侖之水,浩浩蕩蕩,可順不可逆。
五氣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註: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
是以成形於要緊之地,或過或缺,則害。
餘皆仿之。
白話解釋:金木水火土,五氣成形,不可破壞,一定要生化流通。
獨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註:一者為獨,曲直炎上之類也。
所生者為化神,化神宜旺,則其氣流行,然後行財官之地方可。
白話解釋:如專旺格為木,化神火透出,行運時火一定要旺,自然名利自如;否則木多火塞,用神不得力,再行財官之地,必然難免有禍。
全象喜行財地,而財神要旺。
原註:三者為一,有傷官而又有財也,主旺喜財旺,而不行官殺之地方可。
白話解釋:八字身旺,傾向於食傷生財,需要財星旺相。
身弱則需要權衡名局走印運或比運。
形全者宜損其有餘,形缺者宜補其不足。
原註:如甲木生於寅、卯、辰月,丙火生於已、午未月,皆為形全;戊土生於寅、卯、辰月,庚金生於巳、午、未月,缺。
餘仿此。
白話解釋:四柱日幹旺需要根據組合克、泄、耗;而日主弱則需要生或者幫扶。
這是對正格而言,學者應該根據命局組合細細參詳。
十一、方局
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莫混局。
原註:寅、卯、辰,東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則太過,豈不為混局哉!
白話解釋:三會局如寅、卯、辰東方木,三合局如亥卯未。
這裡注意的是千萬不要把三會局和三合局混淆;其實合或者會本身就是一種生克關系。
如寅、卯、辰,辰土天幹為戊土,這個是不能會成木局的;隻有局中木旺,辰土無力,辰才能當木來看。
局混方兮有純疵,行運喜南或喜北
原註: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則太強,行運南北,則有純疵,不能俱利。
白話解釋:合局也好,會局也好,都要以生克來看待,不要一看到亥卯未就說合木局了,行運喜南或喜北,全在用神。
若然方局一齊來,須是幹頭無反復。
原註:木局木方全者,須要天幹全順得序,行運不背乃好。
白話解釋:如果說確實已經合局或者會局成功而形成專旺,則需要天幹順應地支,行運不能背離犯旺。
成方幹透一元神,生地庫地皆非福。
原註: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則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庫,決不發福,惟純一火運略好。
白話解釋:身旺構不成專旺,再行生扶的運氣就不好了,需要視命局來克泄。
成局幹透一官星,左邊右邊空碌碌。
原註: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見
左辰右寅,則名利無成。
甲乙日單遇庚辛,則亦無成。
白話解釋:日主幾乎夠成專旺,而天幹露出一個官星,而地支根氣薄弱,終身都是忙忙碌碌,此為用神不得力。
十二、八格
財官印綬發偏正,兼論食傷八格定。
原註:自形象氣局之外,而格為最。
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幹也。
以散亂之天幹,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非格也。
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皆為格,而方已局氣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
五格之外,飛天合祿雖為格,而可以破害刑沖論之者,亦不可言格了也。
白話解釋:八格就是四柱中常說的十神,就是財、官、印分偏正,食神、傷官、比肩、劫財。
學者要深究十神的含義和關系,其他什麼飛天合祿格、壬其龍背格等等都是謬論。
影響遙系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原註:飛天合祿之類,固為影響遙系而非格矣。
如四季月生人,隻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生於四季月者,當看人元透出天幹者取格,不可概以雜氣財官論之;至於建祿月動羊無能為刃,亦當看月令中人元透於天幹者取格,若不合氣象形局,則又無格矣。
隻取用神,用神又無所取,隻得看其大勢,以皮面上斷其窮通。
不可執格論也。
白話解釋: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離日主遠的五行藏幹不可拘泥為用,如果逢沖逢合雜氣全無更不能為用。
十三、體用
道有體用,不可以一端論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原註:有以日主為體,提綱為用。
日主旺,則提綱之食神財官皆為我用:日主弱,則提綱有物,幫身以制其神者,亦皆為我用。
提納為體,喜神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綱矣。
提綱食傷財官太旺,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為喜神;提綱印比太旺,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而用之。
此二者,乃體用之正法也。
有以四柱為體,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為體,以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克者,取以為用。
有以四柱為體,歲運為用,有以喜神為體,輔喜神之神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為體用輔喜之神。
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須八格氣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成一體段。
若是一面格象,與日主無幹者,或傷克日主太過,或幫扶日主太過,中間要尋體用分辨處,又無形跡,隻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別求一個活路為用矣。
有以日主為用,有用過於體者。
如用食財,而財官食神盡行隱伏,及太發露浮泛者,雖美亦過度矣。
有用立而體行者,有體立而用行者,正體用之理也。
如用神不行於流行之地,且又行助體之運財不妙。
有體用各立者,體用皆旺,不分勝負,行運又無輕重上下,則各立。
有體用俱滯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則俱滯,不可一端定也。
然體用之用,與用神之用有分別,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別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體用真了。
於此取緊要為用神,而二三四五處用神者,的非妙造,須抑揚其重輕,毋使有餘不足。
白話解釋:體就是日主本身,好比六爻中的世爻。
用即是用神,好比六爻中的應爻。
斷命時需要拿捏準命局整體旺衰《不能單單隻看日元》,當扶則扶,當抑則抑。
在觀行運時,四柱就是體,而歲運即是用,需活用。
十四、精神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
原註,精氣神氣皆無氣也,五行大率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而土所以實之者也。
有神人不見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虛旺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有精不足而神有餘者,有精神俱缺而氣旺;有精神俱旺而氣衰,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泄無氣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斃無氣者,二者皆由氣以主之也。
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俱要損益其進退,不可使有過不及也。
白話解釋:精神,中醫以火《心》為神,水《腎》為精,四柱也可以同論。
四柱活用:精者,幫扶我的五行;神者,克泄我的用神;氣者,地支通根。
命局中有神而不見其精,而精自足《從弱》,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從旺》。
正格中精缺神旺,扶精抑神;有神不足而精有餘,扶神抑精。
這便是道家所謂損有餘而補不足。
十五、月令
月令乃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為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
原註:令星乃三命之至要,氣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令其可忽乎?
月令如人之家宅,支中之三元,定宅中之向道,不可以不卜。
如寅月生人,立春後七日前,皆值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者,丙火用事 ;十五日後,甲木用事。
知此則可以取格,可以取用矣。
白話解釋:月令為人命的提綱,至關重要,不受損可占命局百分之四十,觀月令旺衰又需根據節令看月令中人元用事之神,不可不辨。
如一個人出生在寅月,立春後七日前,是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丙火用事 ;十五日後雨水節令,甲木才能用事。
十六、生時
生時乃歸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為用事之神,墓之定方也,不可以不辨。
原註:子時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後四亥,七分癸水用事。
評其與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未用事何如,局所用之神,與壬水用事者何如,癸水用事者何如,窮其淺深如墳墓之定方道,斯可以斷人之禍福。
至同年同月日而百人各一應者,當究其時之先後,又論山川之異,世德之殊,十有九驗,其有一驗者,不過此則有官,彼則子多,此則多財,彼則妻美,為人異耳。
夫山川之異不惟東西南北,迥乎不同者,宜辨之,即一邑一家,而風聲氣習,不能一律也。
世德之殊,不惟富貴貧賤,絕乎不侔得者宜辨之,即同門共戶,而善惡邪正,不能盡齊也。
學者察此,可以知其與替矣。
白話解釋:原文形象的將生時比喻為風水中墓地的坐向,可以斷一個人的禍福,表明其重要性,約占命局的百分之二十。
年月日均不吉,而時辰好,表明時辰起到了回陽救逆,絕處逢生的作用,學者不可不究。
比如亥時生人,前三刻,三分甲木用事;後四亥,七分壬水用事,與月令人元用事同論。
十七、衰旺
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三命之奧,思過半矣。
原註:旺則宜泄宜傷,衰則喜幫喜助,子平之理也。
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損也;衰右有旺者存,不可益也。
旺之可損,以損在其中矣;衰之極者不可所當損者而損之,反兇;實所當益者而益之,反害,此真機,皆能知之,又何難於詳察三微奧乎?
白話解釋:旺衰二字,不僅僅隻是看日主的旺衰,更要分清整個氣勢的旺衰。
斷命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看日主的旺衰,直接把八字分為兩個兩派,一方是用神,一方是忌神,如果用神可以與忌神抗衡,就要幫扶用神來克制忌神;如果用神太弱無根,則需要順從忌神為己用。
旺衰需看源頭和流向,是命理中最難分辨的,其中的奧妙要細細研究領會。
十八、中和
既識中和之正理,而於五行之妙,有全能焉。
原註:中崦且和,子平之要法也:『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舉偏而言之也。
至於格中如去病,財祿丙相宜,則又中和矣,到底中和,乃為至貴。
若當令之氣數,或身弱而財官旺地,取富貴不必於忠也;用神強,取富貴而不必於和也;偏其古怪,取富貴而不必於忠其和也。
何也?
以天下之財官,止有此數,而天下之人材,惟此時最多,皆尚於奇巧也。
白話解釋:得命局中和者,未有不富貴者,然而人生在世總不能盡如人意,得財萬貫卻無子嗣,官高祿重卻難覓賢妻。
中和是兩個概念,正格宜中《中就是五行停勻》,從格宜和《和就是和氣不宜沖克》。
以後我會詳細論述正格和從格的區別。
有的人見富貴而生諂容,遇貧窮面作驕態,必定是四柱偏氣古怪五行不得其正所以心事奸貪,作事僥幸。
正所謂『有病有藥,吉兇易驗,無病無藥,禍福難推』。
正如任先賢所言:大凡有病者顯而易取,無病者隱而難推。
十九、源流
何處起根源?
流到何方住?
機括此中求,知來亦知去。
原註:不必論當令不發令,隻論取最多最旺,而可以為滿局之祖宗者,為源頭也。
看此源頭,流到何方,流去之處,是所喜之神,即在此住了,乃為好歸路,如辛酉,癸巳/戊申,丁巳,以火為源頭,流至金水方即住了,所以富貴為最,若再流至木地,則氣泄為亂。
如未曾流到吉方,中間即遇阻節,看其阻住之神何神,以斷其休咎,;流住之地何地,以知其地位。
如癸醜、壬戌、癸醜、壬子,以土為源頭,止水方,隻生得一個身子,而戌中火土之氣,得從引助,所以為憎也。
白話解釋:前幾篇我多次提到源流,就是要說明斷命時不可不論五行的源流。
源頭就是五行的發源,這個八字是從哪個五行開始的,也就是劉先賢所說的滿局的祖宗。
但事實上源頭不是最旺的,相反卻是最弱的,好比是溪澗的弱水,觀其流向,止於什麼五行,一般來說止於的五行就是滿局最旺的,這就好比溪水流入了大海。
而溪水之所以源源不斷,是因為水流循環不息的道理。
二十、通關
關內有織女,關外有牛郎,此關若通也,相邀入洞戶。
原註:天氣欲不降,地氣欲上升,欲相俁相和相生也。
木土而要火,火金而要土,土水而要金,金林而要水,皆是牛郎織女之有情也。
中間上下遠隔,為物所間;前後遠絕,或被刑沖,或被劫占,或隔一物,皆謂之關也。
必得引用無合之神及刑沖所間之物,前後下下,授引得來,能勝劫占之神,能補所缺之物,明見暗會贈運相逢,乃為通關也。
必得引用無合之神,及刑沖所間之物,前後上下,援引得來,能勝劫占之神,能補所缺之物,明見暗會,歲運相逢,乃為通關也。
關愛而其願遂矣,不猶牛郎織女之入洞房也哉?
白話解釋:通關也要看喜忌,喜神交戰適宜通關。
如金木交戰,水來通關,好比牛郎織女中間有鵲橋相通,便可自相和好,否則恩怨不休。
二十一、官殺
官殺混雜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原註:殺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墻者,不可混也。
殺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殺助之,非混也。
敗財與比肩雙至者,殺可使官混也;比肩與劫財兩遇者,官可使殺混也。
一官而不有生印者,殺助之,非混也;一殺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也。
勢在於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殺,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
勢在於殺,殺有權,官之勢依乎殺;依殺之官,歲扶之而混殺,不可也。
藏官露殺,幹神助殺,合官留殺,皆成殺氣,勿使官混也;藏殺露官,幹神助官,合殺留官,皆從官象,不可命殺混也。
白話解釋:官殺都是來克我的,可以同論。
官為正,為正當的約束,管理,比較傳統,地位,威望,對女子來說大率代表丈夫;殺為偏官,代表思想偏激,不羈,殺為用多為武職,武略,殺為忌多代表打擊,報復,傷害,懦弱,無能,對女性來說多代表情人,但局中無正官時,殺多為正夫,須活用。
官殺為用喜旺,可混雜;為忌,不可混雜來克身,否則雪上加霜,女命殺重身輕多有被男子欺負的危險,居中需要有印《代表文化,父母等》來通關化煞。
二十二、傷官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原註: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身旺而傷官旺者,見財而不見官,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日主旺,傷官輕,無印綬而可見官。
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傷官旺而身弱,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財輕,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大率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宮。
又要看身強身弱,何財官,印綬、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火、土也。
又曰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傷官用財,無印不宜見印,須詳辨之。
白話解釋:傷官為我所生,竊日主的元神,既非善良,更傷日幹之貴氣,狂肆縱橫;然而善惡無常,但須駕馭,身旺為喜而英華發外,多主聰明,女命命帶傷官多主聰慧貌美。
傷官的本質就是克官的,如果女命官星為用,卻被傷官克傷,加上日主之情傾於傷官,此女子必然恃才傲物,不把丈夫放在眼裡,而丈夫也多懦弱無能。
傷官身旺無財不可見官,有財通關可見官;傷官身弱有印星可見官,無印通關不可見官。
二十三、清氣
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貴真。
澄濁求清清得去,時來寒谷也回春。
原註:清者不徒一氣成局之謂也。
如正官格,身旺有財,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殺雜之,縱有比肩食神財煞印綬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閑神 ,不來破局,乃為清奇。
又要有精神,不為枯弱者佳。
濁非五行並出之謂。
如正官格,身弱混之以煞,混之以財,以食神雜之,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以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財星相戕,俱為濁。
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得所,以掃其濁氣,沖其滯氣,皆為澄濁以求清,皆富貴命矣。
白話解釋:命局中有清氣,逢美運,富貴有望,清氣即是用神。
然而斷命最難辨的就是清濁兩字,學者需要細細參詳。
清氣有根行運需補助清氣克制濁氣,此為寒谷回春。
清氣無根需要去其清氣,此為化濁為清,物極必反。
二十四、濁氣
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半濁半清猶是可,多成多敗度晨昏。
原註:柱中要尋清氣不出,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必是貧賤。
若清,又要有精神為妙,如枯弱無氣,行運又不遇發生之地,亦清苦之人。
濁氣又難去,清氣又不真,行運又不遇清氣,又不脫濁氣者,雖然成敗不一,亦了此生平矣。
白話解釋:濁者四柱混雜之謂也。
或正神失勢,邪氣乘權,此氣之濁也;或提綱破損,另求別用,此格之濁也;或官衰喜印,財星壞印,此財之濁也;或官衰喜財,比劫爭財,此比劫之濁也;或財旺喜劫,官星制劫,此官之濁也;或財輕喜食傷,印綬當權,此印之濁也;或身強殺淺,食傷得勢,此食傷之濁也。
分其所用,斷其名利之得失、六親之宜忌,無不驗也。
然濁與清枯二字酌之,寧使清中濁,不可清中枯。
夫濁者,雖成敗不一,多有險阻,倘遇行運得所,掃除濁氣,亦有起發之機;如行運又無安頓之地,乃困苦矣。
清枯者,不特日主無根之謂也,即日主有氣,而用神無氣者,亦是也。
枯又非弱比也,枯者,無根而朽也,即遇滋助之鄉,亦不能發生也;弱者,有根而嫩也,所以扶之即發,助之即旺,根在苗先之意也。
凡命之日主枯者,非貧即夭;用神枯者,非貧即孤。
所以清有精神終必發,偏枯無氣斷孤貧,滿盤濁氣須看運,抑濁扶清也可亨。
二十五、真神
令上尋其聚得真,假神休要亂真神,真神得用生平貴,用假終為碌碌人。
原註:如木火透者,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亂之,真神得用,不為忌神所害則貴。
如參以金水猖狂,而用金水,是金水又不得令,徒與木火不和,乃為碌碌庸人矣。
白話解釋:真者,得時秉令之神也;假者,失時退氣之神也。
言日主所用之神,在提綱司令,又透出天幹,謂聚得真,不為假神破損,生平富貴矣。
縱有假神,安頓得好,不與真神緊貼,或被閑神合住,或遙隔無力,亦無害也。
倘與真神緊貼,或相克相沖,或合真神,暗化忌神,終為碌碌庸人矣。
如行運得助,抑假扶真,亦可功名小遂,而身獲康寧。
故喜神宜四生,忌神宜四絕,局內看真神,行運看解神。
是先天而為地紀,所以測地,先看提綱以定格局;中天則為人紀,所以范人,次看人元司令而為用神;後天而為天紀,所以觀天,後看天元發露,而輔格助用,同天地人之三式,合而用之,則造化之功成矣;造化功成,則富貴之機定矣;然後再定運程之宜忌,則窮通了然矣。
後學者須究三元之正理,審其真假,察其喜忌,究沖合之愛憎,論歲運之宜否,斯為的當。
故法度雖可言傳,妙用由人心悟也。
二十六、假神
真假參差難辨論,不明不暗受困頓。
提綱不與真神照,暗處尋真也有真。
原註: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黨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黨多。
不見真假之跡,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勝負而參差者,其人難無大禍,一生迍否而少安樂。
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為用神,是為提綱不照也;得己土暗邀,戊土轉生,地支卯多酉沖,乙庚暗化,運轉西方,亦為有真,亦或發福。
以上特舉真假一端言耳,其會局、合神、從化、用神、衰旺、情勢、象格、心跡、才德、邪正、緩急、生死、進退之例,莫不有真假,最宜詳辨之。
白話解釋:氣有真假,真神失勢,假神得局,法當以真為假,以假為真;氣有先後,真氣未到,假氣先到,法當以真作假,以假作真。
如寅月生人,不透甲木而透戊土,而年月日時支,有辰戌醜未之類,亦可作用;如不透戊土,透之以金,即使木火司令,而年日時支,或得申字沖寅,或得酉醜拱金,或天幹又有戊己生金,此謂真神失勢,假神得局,亦可取用。
若四柱真神不足,假氣亦虛,而日主愛假憎真,必須歲運扶真抑假,亦可發福。
若歲運助真損假,兇禍立至,此謂以實投虛,以虛乘實,是猶醫者知參芪之能生人,而不知參芪之能害人也,知砒虻之能殺人,而不知砒虻之能救人也。
有的是病而服是藥則生,無是病而服是藥則死。
且命之貴賤不一,邪正無常,動靜之間,莫不有真假之跡。
格局尚有真假,用神豈無真假乎?
大凡安享蔭庇現成之福者,真神得用居多;創業興家,勞碌而少安逸者,假神得局者居多,或真神受傷者有之,薄承厚創者,真神不足居多;一生起倒,世事崎嶇者,假神不足居多。
二十七、剛柔
柔剛不一也,善為制者,但引其性情而已矣。
原註:剛柔相濟,不必言也。
太剛者濟之以柔,而不得其情,反助其剛暴,猶之武士而得士卒,則成殺伐。
如庚金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銳。
不如柔之剛者,濟之可也,壬水是也,蓋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之情故也。
若以剛之剛者激之,其禍曷勝言哉?
太柔者濟之以剛,而不馭其情,而反益其柔也,譬之烈婦而遇恩威,則成淫賤。
如乙木生於三月,遇甲丙壬而喜,則偷情;遇戊庚盛而畏,則失身;不如剛之柔者,濟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情,則能引動乙木之情故也。
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將何如哉!餘皆類推。
白話解釋:剛柔之道,陰陽健順而已矣。
然剛之中未嘗無柔,所以陽喻乾,乾生三女,是柔取乎剛;柔之中未嘗無剛,所以陰喻坤,坤生三男,是剛取乎柔。
夫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時當令,原局無克制之神,其勢雄壯,其性剛健,不泄則不清,不清則不秀,不秀則為頑物矣。
若以剛斬其柔,謂寡不敵眾,反激其怒而更剛矣。
春金、夏水、秋木、冬火、仲土,失時無氣,原局無生助之神,其勢柔軟,其性至弱,不劫則不辟,不辟則不化,不化則為朽物矣。
略以柔引其剛,謂虛不受補,反益其弱而更柔矣。
是以泄者有生生之妙,克者有成就之功,引者有和悅之情,從者有變化之妙。
克、泄、引、從四字,宜詳審之,不可概定,必須以無入有,向實尋虛,斯為玄妙之旨。
若庚金生於七月,必要壬水,乙木生於八月,必要丁火,雖得制化之義,亦死法也。
設使庚金生於七月,原局先有木火,而壬水不見,又當如何?
莫非棄明現之木火,反用暗藏之壬水乎?
乙木生於八月,四柱先有劫印,而丁火不現,莫非棄現在之劫印,反求無形之丁火乎?
大凡得時當令,四柱無克制之神,用食神順其氣勢,泄其菁英,暗處生財,為以無入有;失時休囚,原局無劫印邦身,用食神制殺,殺得制則生印,為向實尋虛。
宜活用,切勿執一而論也。
二十八、順逆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其氣勢而已矣。
原註:剛柔之道,可順而不可逆也;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其勢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白話解釋:順逆之機,時退不悖而已矣。
不可逆者,當令得勢之神,宜從其意向也。
故四柱有順逆,其氣自當有辨;五行有顛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氣有乘本勢而不顧他雜者,氣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無有從旺神而不可克制者,無有依弱資扶者,所以制殺莫如乘旺,化殺正以扶身,從殺乃依權勢,留殺正爾迎官。
其氣有陰有陽,陽含陰生之兆,陰含陽化之妙。
其勢有清有濁。
濁中清,貴之機;清中濁,賤之根。
逆來順去富之基,順來逆去貧之意,此即順逆之微妙,學者當深思之。
書雲『去其有餘補其不足』,雖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淺之機,隻是泛論耳。
不知四柱之神,不拘財官殺印食傷之類,乘權得勢,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強暴,謂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時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謂權在一人,隻可順其氣勢以引通之,則其流行而為福矣,若勉強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兇咎。
須詳察之。
二十九、寒暖
天道有寒暖,發育萬物,人道行之,不可過也。
原註:陰支為寒,陽支為暖;西北為寒,東南為暖;金水為寒,木火為暖;得氣之寒,遇暖而發;得氣之暖,逢寒而成。
寒之甚,暖之至,內有一二成象,必無好處。
若五陽逢子月,則一陽之候,萬物懷胎,陽乘陽位,可東可西;五陰逢午月,則一陰之候,萬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白話解釋:寒暖者,生成萬物之理也,不可專執西北金水為守則,東南木火為瞹。
考機之所,上升必變下降,收合必變開辟;然質之成,由於形之機;陽之生,必有陰之位;陽主生物,非陰無以成,形不成,亦虛生;陰主成物,非陽無以生,質不生,何由成?
惟陰陽中和變化,乃能發育萬物,若有一陽而無陰以成之,有一陰而無陽以生之,是謂鰥寡,無生成之意也。
如此推詳,不但陰陽配合,而寒暖亦不過矣。
四時之序,相生而成,豈可執定子月陽生,午月陰生而論哉?
本文末句『不可過也』,適中而已矣。
寒雖甚,要暖有氣,暖雖至,要寒有根,則能生成萬物。
若寒甚而暖無氣,暖至而寒無根,必無生成之妙也,是以過於寒者,反以無暖為美,過於暖者,反以無寒為宜也。
蓋寒極暖之機,暖極寒之兆也,所謂陰極則陽生,陽極則陰生,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三十、燥濕
地道有燥濕,生成品匯,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原註:過於濕者,滯而無成;過於燥者,烈而有禍。
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濕;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
如水火而成其燥者吉,木火傷官要濕也;土水而成其濕者吉,金水傷官要燥也。
間有土濕而宜燥者,用土而後用火;金燥而宜濕者,用金而後用水。
白話解釋:燥濕者,水火相成之謂也,故主有主氣,內不秘乎五行;局有局氣,外必貫乎四柱。
濕為陰氣,當逢燥而成;燥為陽氣,當遇濕而生。
是以木生夏令,精華發泄,外有餘而內實虛脫,必藉壬癸以生之,醜辰濕土以培之,則火不烈,木不枯,土不燥,水不涸,而有生成之義矣,若見未戌燥土,反助火而不能晦火,縱有水,亦不能為力也。
慛金百煉,不易其色,故金生冬令,雖然泄氣休囚,竟可用丙丁以敵寒,未戌燥土以除濕,則火不晦,水不狂,金不寒,土不凍,而有生發之機矣;若見醜辰濕土,反助水而不能制水,縱有火,亦不能為力也。
此地道生成之妙理也。
三十一、隱顯
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兇物深藏,成養虎之患。
原註:局中所喜之神,透於天幹,歲運不能不遇忌神,必至爭奪,所以有暗用吉神為妙。
局所忌之神,伏藏於地支者,歲運扶之沖之,則其為患不小,所以忌神明透,制化得宜者吉。
白話解釋: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者,天幹氣專,易於劫奪故也。
如財物無關鎖,人人得而用。
假如天幹以甲木為財,歲運遇庚辛,則起爭奪之風,必須天幹先有丙丁官星回克,方無害;如無丙丁之官,或得壬癸之食傷合化亦可,故吉神宜深藏地支者吉。
兇物深藏,成養虎之患者,地支氣雜,難於制化故也。
如家賊之難防,養成禍患。
假如地支以寅中丙火為劫財,歲運逢申,沖申中庚金,雖能克木,終不能去其丙火,歲運遇亥子,仍生合寅木,反滋火之根苗,故兇物明透天幹,易於制化。
所以吉神深藏,終身之福;兇物深藏,始終為禍。
總之吉神顯露,通根當令者,露亦無害;兇物深藏,失時休囚者,藏亦無妨。
鬼谷子曰:『陰陽之道,與日月合其明,與天地合其德,與四時合其序』,三命之理,誠本於此,若不慎思明辨,孰能得其要領乎?
三十二、眾寡
強眾而敵寡者,勢在去其寡;強寡而敵眾者,勢在成乎眾。
原註:強寡而敵眾者,喜強而助強者吉;強眾而敵寡者,惡敵而敵眾者滯。
白話解釋:眾寡之說,強弱之意也,須分日主四柱兩端而論也。
如以日主分眾寡,如日主是火,生於寅卯巳午月,官星是水,四柱無財,反有土之食傷,即使有財,財無根氣,不能生官,此日主之黨眾,敵官星之寡,勢在盡去其官,歲運宜扶眾抑寡則吉。
如以四柱分眾寡,則分四柱之強弱,然又要與日主符合,弗反背為妙。
假如水是官星,休囚無氣,土是傷官,當令得時,其勢足以去其官星,歲運亦宜制官為美;日主是火,亦要通根得氣,則能生土,或有木而克土,則日主自能化木,轉轉相生,所謂日主符合者也。
官星是水,雖不得時,卻有財生助,或財星當令,或成財局,此官星雖寡,得財星扶則強,歲運宜扶寡而抑眾者吉。
雖舉財官而論,其餘皆同此論。
三十三、震兌
震兌主仁義之真機,勢不兩立,而有相成者存。
原註:震在內,兌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醜或巳時酉是也。
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敵國,必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奸宄,備禦之而已,不必盡去,不必興兵也。
兌在內,震在外,月酉日醜或巳,年未或亥時卯者是也。
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遊兵,易於滅而不可黨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內寇,難於滅而不可助兌也。
以水為說客,相間於上下,或年酉月卯日醜時亥,年甲月庚日甲時辛之例,亦論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論攻備之法。
然金忌木,木不帶火,木不傷土者,不必去木也。
若木忌金,而金強者不可戰,惟秋金而木茂,木終不能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仁;春木而金盛,金實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義。
其月是木,年日時皆金者,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白話解釋:震陽也,先天之位在八白,陰固陰而陽亦陰矣;兌陰也,先天之位在四綠,陽固陽而陰亦陽矣。
震為長男,雷從地起,一陽生於坤之初;兌為少女,山澤通氣,故三陰生於乾之終。
長男配少女,天地生成之妙用;若長女配少男,陽雖生而陰不能成矣。
是故兌為萬物之所悅,至哉言乎!是以震兌雖不兩立,亦有相成之義也。
餘細究之,震兌之理有五:攻、成、潤、從、暖也。
春初之木,木嫩金堅,火以攻之;仲春之木,木旺金衰,土以成之;夏令之木,木泄金燥,水以潤之;秋令之木,木凋金銳,土以從之;冬令之木,木衰金寒,火以暖之。
則無兩立之勢,而有相成仁義之勢矣。
若內外之說,不過衰旺相敵之意也。
當泄則泄,當制則制,須觀其金木之意向,不必拘執而分內外也。
三十四、坎離
坎離宰天地之中氣,成不獨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註:天幹透壬癸,地支屬離者,乃為既濟,要天氣下降;天幹透丙丁,地支屬坎者,乃為未濟,要地氣上升。
天幹皆水,地支皆火,為交媾,交媾身強則富貴;天幹皆火,地支皆水,為交戰,交戰身弱,豈能富貴?
坎外離內,謂之未濟,主之所喜在離,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則不祥;離外坎內,謂之既濟,主之所喜在坎,要離降,主之所喜在離,要木和。
水火相見於天幹,以火為主,而水盛者存;坎離相見於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
夫子午卯酉專氣也,其相制相持之勢,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庫之神,皆所以黨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詳。
白話解釋:坎陽也,先天位右七之數,故為陽也;離陰也,先天位左三之數,故為陰也。
坎為中男,天道下濟,故一陽生於北;離為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陰生於南。
離為日體,坎為月體,一潤一暄,水火相濟,男女媾精,萬物化生矣。
夫坎離為日月之正體,無消無滅,而宰天地之中氣,是以不可獨成,必要相持為妙也。
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
升者,天幹離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則地氣上升;降者,天地幹坎衰,地支離旺,必得天幹有金,則天氣下降;和者,天幹皆火,地支皆水,必須有木運以和之;解者,天幹皆水,地支皆火,必須有金運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戰於幹支,必須歲運視其強者而制之。
此五者,坎離之作用如此,則無獨成之勢,而有相持禮智之性矣。
隨喜轉發功德無量!福慧增長吉祥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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