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第六卦:訟卦。《圖+文》

第六卦:訟卦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易經釋義】訟卦意味打官司:這是由於老實守信的德行被阻塞,心中畏懼有所警戒惹起,據守邪道居中不偏會有不祥;堅持把官司打究竟則有兇險,如有德高望重的君子呈現則會有利,但出外遠行、要渡過開闊的大河則不會順利。

易經算卦曰:天與水違行,訟;小人以作事謀始。

【易經釋義】說訟卦的卦象是坎《水》下乾《天》上,爲天在水上之表象。

天從東向西轉動,江河百川之水從西向東流,天與水是逆向相背而行的,意味著人們由於意見不合而打官司。

所以小人在做事前要深謀遠慮,從開端就要消弭能夠惹起爭端的要素。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易經釋義】初六,不久將陷於爭端之中;雖然會遭到一些責難和責備,但終久將取得不祥。

易經算卦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易經釋義】說:”不久陷於爭端之中”,闡明與人爭端決不可持久,決不可互不退讓,對峙不下;雖然”遭到一些責難責備”,但經過擺現實講道理,可以明辨事非。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易經釋義】九二,打官司得勝,走爲下策,趕快逃回來,跑到只要三百戶人家的小國中,在此寓居可以避開災害。

易經算卦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易經釋義】說:”打官司得勝,迅速逃回來”,由於本人處於下位,與下面有權有勢的人打官司,必定要失敗而且有災害來臨,但逃走避開,災害就沒有了。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易經釋義】六三,安享著原有的家業,吃喝不愁,據守邪道,處處小心防范風險,終久會取得不祥;假如輔佐君王建功立業,成功後不歸功於本人。

易經算卦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易經釋義】說:”安享著祖上遺留上去的家業”,闡明隻需依從下級,則可以取得不祥的後果。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易經釋義】九四,打官司得勝,經過反思改動了主見,決議不打官司了,循規蹈矩,必定會失掉吉利的後果。

易經算卦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易經釋義】說:”打官司得勝後,回過頭細心反思,覺得”和爲貴”,還是息事寧人爲好,於是改動了主見,撤回訴狀,加入爭端不打官司了,闡明據守邪道,循規蹈矩就沒有什麼損失了。

九五,訟,元吉。

【易經釋義】九五,官司失掉了公正的判決,開端取得不祥。

易經算卦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易經釋義】說:”官司失掉公正的判決,開端取得不祥”,標明此時居於正中位置,失掉了小人物的公正的判處。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易經釋義】上九,因打官司獲勝,君王偶爾恩賜給飾有皮束衣帶的華貴衣服,但在一天之內卻幾次被剝下身來。

易經算卦曰:以訟受服,亦缺乏敬也。

【易經釋義】說:由於打官司獲勝而失掉恩賜,沒有什麼可以值得尊崇的。

【本文由指迷居士發表於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