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的四大法門象數義理古人將易象、易數、易義、易理稱為『易之四德』。
簡單地說,『象』是卦及其所象征的事物的形象,『數』反映卦象中的數理關系,『義』表達了倫理道義的思想,『理』是對萬物的規律所做的探討。
六十四卦最初沒有文字說明。
孔子註《易傳》,從象數角度解釋卦爻辭,賦予其哲理。
在孔子之後,易學發展出『象數』、『義理』兩大學派。
根據研究思路的不同,《易經》研究者分為四大派:象、數、義、理;而象與數、義與理又可分別歸為一類。
有人認為,象數派接近自然科學,義理派接近社會科學。
象數講的是事實的『必然』性,義理則著重講為何會『必然』。
象數是《易經》的基礎,《易傳》的義理由象數變化而出。
象、數、義、理、占象:體現《易經》符號能象征的事物及時間方位關系,含有現象、意象、法象等含義,是宇宙統一理論模式,除卦象、爻象外,太極圖、八卦圖、六十四卦圖等都為象。
數:是《易經》占筮求卦的基礎,是《易經》的數理表達,是對『象』的定量研究,除筮數、爻象外,還有陰陽數、大衍數、天地數、卦數、河圖數、洛書數等。
義:體現《易經》的原意。
有學者認為,卦辭、爻辭為第一意義系統,《彖》、《象》、《文言》為第二意義系統,《說卦》、《序卦》、《雜卦》、《系辭》為第三意義系統。
理:體現《易經》的哲學思想,包括天道觀、人道觀、天人觀、辯證法等。
占:象、數、義、理在社會生活、人生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其分支眾多。
象數學派《易經》中的『象』有三種含義:一是八卦及六十四卦的形狀,二是八卦所象征的事物的形象,三是卦辭和爻辭中提到的具體事物的形象。
『數』也有三種含義:一是表示卦中各爻屬性的數,二是表示爻位順序的數,三是占卜過程中的一種計算方法。
兩漢時期,《易經》被尊為儒家五經之首,成為顯學。
以孟喜、京房為代表的兩漢易學家認為,《易經》中最重要的是象,一切卦辭和爻辭都是以象為基礎的,所以他們從象數角度解釋《易經》。
經過一段時間的衰落,北宋時期的華山道士陳摶重新振興了象數學派。
陳摶創制了包括太極圖在內的各種圖式,用以解說《易經》卦象爻辭。
他的繼承者邵雍則以創制的『皇極經世』圖取代漢朝的『天人感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