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由兩部分組成,前面是『上經』,後面是『下經』。
上經以《乾》《坤》兩卦為首,以《坎》《離》二卦結尾;下經以《咸》《恒》兩卦為首,以《既濟》和《未濟》兩卦結尾。
上經三十篇,下經三十四篇
《易緯·乾鑿度》解釋了為什麼這麼分:『《易》卦六十四,分而為上下,象陰陽也。
夫陽道純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陽也。
陰道不純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陰也』
孔穎達贊同這一說法,並認為陽道運行的規律和法則是『純而奇』。
純,是嚴格按照基本規律來做事,如鐘表般的準確,在固定的時、分、秒達到固定的位置;奇,是指陽數皆由奇數組成,故上篇為三十卦。
下篇不純而偶,陰與陽不同,陽要求守陰者持中,而陰是陽的承載,要像大地一樣鋪開,不要求精準,但要有厚度、能承載;陰數為偶,故分下經為三十四卦。
從學術史的角度來看,『易傳』有廣義和狹義之別。
廣義的『易傳』是指所有解釋、傳疏《易經》的著作,如王弼的《周易註》、程頤《伊川易傳》等。
狹義的『易傳』則專指《周易》附錄的十篇文字,它們是《彖傳》上下篇、《象傳》上下篇、《系辭傳》上下篇,以及《文言》《說卦》《序卦》和《雜卦》,共計十篇,自漢代起,人們把這十篇稱之為『十翼』。
彖傳
《彖傳》是對六十四卦義進行解釋的文字,因為易卦分在上、下兩部分中,『彖』也就被分為『彖上』『彖下』。
孔穎達依據漢魏古註,把『彖』解釋為『斷』,即用來判定一卦之義,並將之分為三類:以卦象象征萬物釋卦義;以義理、德行釋卦義;以爻象在卦中所處地位釋卦義。
象傳
《象傳》對每一卦和每一爻所進行的描述。
由於卦名、卦義的解釋都以卦象為根據,爻辭的解釋也多以爻象、爻位為依據,因此題為《象》,也稱《象》辭。
與《彖傳》一樣,通行本也將《象傳》編入在六十四卦之中。
《周易》中共有四百五十條《象傳》,其中,解釋六十四卦卦名、卦義的有六十四條,稱為『大象』;解釋三百八十四爻爻辭的有三百八十四條,稱為『小象』;另外還有解釋『用九』和『用六』兩條,放在《乾》《坤》二卦之中。
系辭傳
《系辭傳》分上篇、下篇。
《系辭》為《周易》的通論,研讀《周易》,一般要先從《系辭》入手,讀完《系辭》以後再讀《象傳》《彖傳》和《文言》,就對《周易》有一個基本的理解。
所以,《系辭》可以稱得上是《周易》的入門篇章
文言傳
《文言》是對《乾》《坤》兩卦進行解釋。
《乾》《坤》被視為《周易》的門戶,讀懂這兩卦,也就明白了陰陽這兩種基本力量是如何決定事物的變化,天地兩個基本的秩序是如何左右人事的運行。
如果說陰陽是道的話,那麼《乾》《坤》就是德,分別代表了陰、陽兩種力量在宇宙中的存在狀態和在人類社會中的運行方式。
說卦傳
《說卦》對八經卦進行解釋,闡述了立《易》的原則,涉及八卦的德行、運行、象義等諸多問題。
序卦傳
《序卦》是對《周易》六十四卦推衍關系的總括,其依據卦名的含義,把《周易》六十四卦看作一個或相因、或相反的因果聯系序列,進行了全面的詮釋。
一般認為是秦漢時期的學者所作。
雜卦傳
《雜卦》形成於漢代,按照西晉韓康伯的理解:『雜卦者雜揉眾卦,錯綜其義,或以同相類,或以異相明也』也就是對六十四卦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按照相反相成的關系兩兩一組,一正一反,把六十四卦配成三十二組,用最精簡的一兩個字概括出卦義,並解釋每組兩卦的關系。
從解釋的復雜度來看,《雜卦》應該是秦漢時期的儒士所作。